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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先进地区典型经验做法的改进措施

发布时间: 2021-12-10 19:55 发布单位: 来源: 政策法制处

市科技局关于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对标

先进地区典型经验做法的改进措施

武汉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依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及《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任务清单》中我局承担的指标任务,对标先进地区典型经验做法,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健全创新创业载体长效发展机制

(一)建设高质量众创孵化载体。化新型研发机构改革,加快推进武汉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鼓励支持多元主体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等载体,支持众创孵化平台集聚人才创新创业,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桐汇”“创客汇”“楚才回家”等品牌双创活动。

(二)推动众创孵化载体提档升级、提质增效。组织创业孵化载体之间经验交流活动,学习国家级孵化载体提升孵化服务能力相关经验,积极争创更多国家级品牌,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品牌效应显著的专业化创业孵化载体。按照《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开展市级创业孵化载体的认定,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梯次培育机制。

(三)建立众创孵化载体绩效评价机制。围绕高企培育、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市场拓展等方面建立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机制,组织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孵化载体给予奖励。

二、培育扶持科技型创新企业

(一)建立科技型企业培育梯次路径。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高成长企业(科技‘小巨人’‘瞪羚’‘独角兽’)—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的梯次培育路径,持续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打造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发展稳、后劲足”的科技型企业集群。

(二)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平台。建立企业研发项目信息库,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攻克一批关键核心共性技术。加大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支持企业创新人才团队建设。

(三)优化高企认定服务流程。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的措施》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工作,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实行高企认定评审、上报备案等环节全程网办、全时受理。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导和专业化服务。

三、营造鼓励创新政策

(一)建立完善科技奖励制度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我市范围内的企业、科研院所申报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报请市委、市政府,积极研究开展科技创新贡献奖评选工作对我市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科技创新活动和科技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开展科技项目管理方式改革。建立以市场需求、产业发展为导向的科技项目管理新机制。设立市级科技重大专项,聚焦“卡脖子”领域,组织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做好发布“揭榜挂帅”榜单的管理服务工作。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开展项目经费“包干制”和项目验收“备案制”改革试点,推动武汉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制定出台落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包干制”和项目验收“备案制”管理办法。以湖北工业大学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为契机,以点带面,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

(三)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制定支持武汉市天使投资创业的鼓励政策,做好“科保贷”产品推广工作,与金融机构共同设计科技成果转化贷”“专利贷”等创新贷款产品,设立科技金融工作站,做好银行创新产品宣传加强对企业的上门走访活动,及时掌握企业的投融资需求,为科技型企业做好贴身金融服务。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