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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2017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06-16 00:00 发布单位: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武汉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党组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具有强大带动力创新型城市步伐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要求,加快建设具有强大带动力创新型城市步伐,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思想,作为新时期科技创新工作的根本遵循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关键是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领科技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的科技创新思想,是新时期科技创新工作的根本遵循,要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必须牢牢把握好“八个坚持”:一是坚持把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为奋斗目标。在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203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新中国成立100年时成为世界科技强国。二是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各类创新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就是科技创新。三是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增强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四是坚持把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作为科技创新的必由之路。增强创新自信,把创新和发展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五是坚持把依靠科技创新作为打造先发优势的重要手段,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性发展。六是坚持把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根本动力,创新驱动发展,改革驱动创新。七是坚持把构建国家创新体系作为创新发展的基础支撑,努力提高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八是坚持把人才作为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创新驱动的实质是人才驱动。我们必须把习近平总书记的科技创新思想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体现在部署中,落实到行动上。

2017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继续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继续推进实施“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全面落实上来,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着力推动政府职能向创新服务转变,着力构建良好创新生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全面提高创新供给能力,发展壮大新动能、增加新供给,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在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挑大梁”作用。

二、继续实施产业创新能力倍增计划,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聚焦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三大领域。实施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重点瞄准先进存储器、中小尺寸新型显示面板、移动智能终端、第五代移动通信、先进传感器和可穿戴设备等六大产品方向,加快建设国家存储器产业基地,推动东西湖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及量子保密通信网项目建设;在生命健康产业,重点发展创新药物、基因工程药物、高端诊疗装备、多倍体育种等领域新产品(服务),加快建设医学健康园、中新生物园、智慧健康创新谷、武汉中国种都。重点推动基因测序、分子诊断、智慧医疗等技术大规模应用,加快发展新型疫苗和抗体、体外诊断产品、生物医用材料;在智能制造产业,重点发展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等领域新产品,加快建设光谷、沌口智能制造产业园、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重点发展3D打印、机器人等领域新产品,建设奋进智能工业机器人产业园、蔡甸机器人产业园。

建设有产业带动力的创新平台。鼓励龙头企业建设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院士专家工作站,牵头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逐步实现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全覆盖,支持先进存储器、光纤光缆制备制造等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加快建设精密重力测量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争取国家级生物样本信息资源库等国家大科学装置和研究机构布局武汉;在生物安全、光电与信息网络、空天科学与技术等领域争取参与新一轮国家实验室;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开展品牌农业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在汉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深化工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形成若干集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产业发展三位一体的新型产业创新联盟和产学研结合的新型研发机构,着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落实研发补助、加计扣除等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推动“光谷”提升光电子产业全球竞争优势。围绕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领域谋划布局,深化“互联网+”跨界融合,加快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移动互联、北斗导航、量子通信、虚拟(增强)现实(VR/AR)、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精准医疗等一批原创性新兴产业,形成世界级的产业集群。

推动“车都”建设全球重要智能制造高地。围绕汽车产业智能、绿色、轻量发展趋势,以突破整车控制系统、无人驾驶、石墨烯、氢燃料电池、轻量材料等技术为重点,加速建设世界级汽车产业创新中心;率先实现5G商用试点,为发展智能制造、建设智慧城市提供信息基础设施支撑,积极推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与制造业相融合,发展工业软件设计、机器人、增材制造等产业,构建智能制造技术体系;推动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领域融入全球协同创新网络,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国际创新合作体系,建成全球制造业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

大力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设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基金),支持风险投资机构为武汉重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提供服务,鼓励在汉高校院所面向市内企业开展技术转移和技术合作。创新科技成果收储转化模式,引导高校有转化价值的成果进入市场交易。加快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打造长江经济带技术转移中心。充分发挥“华创会”、“光博会”、“机博会”等载体的作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成果展示、发布、交易、研讨一体化合作平台。加强与全球知名的技术转移网络和基金合作,构建一批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技术交易平台。

三、继续落实全面创新改革任务,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

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通过“资金变基金”,推进财政性资金由无偿拨款方式向股权投资方式转变;通过“间接补”、“后补助”等资助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通过设立引导基金,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民间投资支持企业创新,实现财政资金杠杆多级放大;继续探索和完善“科技创新券”、“信用贷款保障”等资助方式,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壮大。

深化科技成果分配体制机制改革。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职务科技成果“三权”改革的政策,鼓励企业、高校院所依据国家、省、市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出台配套措施,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通过无偿或者低价许可专利的方式,支持科研人员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鼓励企业运用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建立支持科技金融创新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资本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不断扩大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引导社会创投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实现全社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规模达到1000亿元;通过安排贷款贴息资金和建立贷款风险资金池,实现科技贷款年末余额1500亿元以上;完善支持企业创新的科技保险险种,扩大科技保险覆盖范围,建立科技型企业保费财政补贴机制;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运用“创投+担保+贷款”、“政府推荐+担保+贷款”以及“投贷联动”等模式解决科技企业资金需求。

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推动建设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中关于人才激励和保障的决策部署,鼓励科技人员自主转化科技成果。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放宽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充分体现人才和智力劳动的价值。允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在离岗期内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岗位等级晋升的权利,保留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等基本待遇。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携带科研项目和成果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兼职。

四、加快推进“创谷”建设步伐,提升城市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

突出创新和生态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区建设“创谷”。发挥各区作为建设主体的积极性,重点推进已启动的13个“创谷”加快集聚创新要素和未来产业的迭代更新,实现发展动能转换。推动各“创谷”5+服务体系落地,做好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其中7个“创谷”形成雏形,实现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00亿元,新增实体空间200万方,引进科技企业200家的目标。建立稳定扶持机制,按年度出台新扶持政策措施。加强精准施策,制定和落实“作战图”制度,针对每个“创谷”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协调服务和推进力度。实时跟踪各“创谷”建设进展。完善“创谷”绩效评价和激励办法。

推进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建设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特区、孵化器、加速器等链条化的众创孵化载体,进一步完善孵化服务、企业服务、金融服务、人才服务、智慧服务等“5+”服务平台,促进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鼓励和支持社会机构大力开展创业沙龙、创业培训、项目路演等形式多样的创业活动,在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周边建设创业公寓和大学毕业生廉租公寓,努力为创业者营造宜居、便捷、低成本、高效率的生产生活环境。

集聚全球研发创新资源。依托各工业园区和科技园区,建设若干国际化、智慧化、专业化的研发产业基地。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引进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国际研发资源,吸引国际、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及行业龙头企业在汉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国际高校院所、国际科技组织在汉设立分支机构和组建产学研联盟。鼓励现有在汉研发中心升级成为参与母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区域研发总部和开放式创新平台。

支持企业参与全球科技研发与投资。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支持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并购海外研发型企业和机构。鼓励企业与国外一流高校院所建立合作研发中心或联合实验室。支持领军企业在对外投资、出口成熟技术过程中形成国际标准和专利。

建立全球创新合作机制。支持国际研发机构联合在汉单位协同研发,承接本地政府科研项目,联合开展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外资研发机构参与本地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本地单位共建实验室和人才培养基地。

五、继续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计划,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在巩固和发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成立武汉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合力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进一步提升企事业单位发明专利申请意识,优化专利结构,提高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建立健全以发明专利申请量、拥有量及专利转化运用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针对目前存在的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问题,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着力提高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占比,围绕主导产业及关键领域开展发明专利布局,培育和形成一批核心专利,促进专利与标准的有机结合,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和国际影响力。

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系统推进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提升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意识,强化企业开展专利导航运行机制,提升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强国际间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积极推进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推进国家新一代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检索与分析系统试点工作。在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三大产业深入推进专利预警分析与评议工程和专利导航工程。建立健全专利统计工作机制。

推进知识产权资本运营。设立专利运营基金,支持长江经济带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继续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工作;探索专利与银行、保险、担保相结合的知识产权融资新模式。

优化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的《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建立“一单一表、两库一细则”,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发挥“12330”热线电话服务平台作用,进一步畅通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举报投诉渠道,受理知识产权咨询,办理维权援助;加大对生产和流通、技术贸易、展会等领域涉及专利商品和技术的监管,重点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专利行政执法,严格查处假冒专利案件

六、构建市区联动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强化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和考评

加强市区联动,提升行政效能。围绕科技创新驱动发展重点工作部署,逐项明确各区科技创新工作的目标任务;建立市区信息互通机制,在项目申报立项及管理、高企认定及高新技术产品备案、成果转化及技术合同登记与技术交易、专利行政执法等方面建立联系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区科技系统领导班子深入一线调研服务科技创新企业的工作机制。

在资源整合、产业布局、政策供给等方面加强统筹联动。推动财政科技投入管理改革,加强市、区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进一步加大政策统筹力度,注重市、区科技规划、政策的对接,形成综合性的政策体系;强化市级科技部门统筹职能,指导各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促进资源进一步合理配置。

加强区科技创新能力测评和绩效考评,督促各项政策落实,推动区域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共同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转作风强队伍提高创新服务能力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整改市委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治庸问责。

增强科技战线改革创新意识,凝聚全社会力量推动科技创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和市党代会精神,发挥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协同作用,激发全社会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优化“云端武汉·科技”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与国家、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互通互联,提高“互联网+公共科技服务”能力。推进科技领域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服务企业”要求,推进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完善专项资金监管,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引入专业机构参与过程管理,实现“管理、评审、验收”相分离。

强化担当意识和实干精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培训工作,提升干部职工的行政服务能力。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抓手,以提高针对性、实效性为重点,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履职本领和服务水平,使科技工作更好地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