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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能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4-02 00:00 发布单位: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能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K28044908/2021-29412

· 发文机构: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文字号: 武政办〔2021〕26号

· 主题分类: 科技

·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28日

·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2日

· 有效性: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28日

武汉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能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市委、市人民政府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创新摆在事关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快构建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以全城创新为抓手、以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圈为特色的“一核一城一圈”创新发展格局,把科技创新“关键变量”变成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

2021年的主要目标:

——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12%,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24%;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新增2000家;

——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000亿元;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超过14%,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6%。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东湖科学城,打造创新之核

1.加快东湖科学城规划建设。编制完成东湖科学城规划,确定起步区建设范围,全面启动东湖科学城建设。(牵头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加强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及国家相关部委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武汉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尽快获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完善湖北实验室运行机制。按照一个实验室一个专班服务模式,加强对7个湖北实验室的对口服务,完成全部专班组建工作,推进各实验室召开第一届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会议,制订实验室章程,建立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启动实施相关领域科研项目。(牵头单位:各依托单位;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洪山区、江夏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及有关专班单位)

4.谋划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精密重力测量研究设施,新谋划布局8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按照以建促批思路,加快推进第四代同步辐射光源、高端生物医学成像设施省级立项并启动建设。积极争取磁约束氘氘聚变中子源、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优化提升、深部岩土工程扰动模拟设施、作物表型组学研究(神农)设施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力争立项1—2个。组织开展农业微生物设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设施预研预制。(牵头单位:各依托单位;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洪山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优化提升国家科技创新平台。推动28家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调整,力争获批筹建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人与动物共患传染病和精细爆破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快把国家重点实验室打造成为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国家数字建造与安全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智能设计与数控技术创新中心、传染病领域国家临床医学中心、国家病毒性疾病防治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半导体三维集成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申报,争取获批1—2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

(二)推动全域自主创新,打造创新之城

1.推进各区创新发展。三大国家级开发区围绕“一区一特”“一区多特”,建成科技创新园区和街区30个以上,推动形成全域创新新格局。其中,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重点突出大学科技园、环大学创新带、硅谷小镇、移动互联创谷以及创业街等创新街区建设;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重点突出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经开人工智能产业园、华中智谷产业园、南太子湖创谷、智慧生态城等创新园区街区建设;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重点突出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网安大厦等创新园区街区建设。各中心城区发挥综合优势,推进区域创新。其中,江岸区以汉口文创谷、岱家山知识产权创业小镇为重点;江汉区以江汉创谷、江汉区块链创新示范区为重点;硚口区以汉江湾云谷、D+M小镇为重点;汉阳区以龙阳湖健康谷、什湖数字产业园为重点;武昌区以中科武大智谷、科教大厦园区为重点;青山区以武钢大数据产业园为重点;洪山区以融创智谷、烽火创新谷、青菱创新产业基地为重点,加快推进创新园区街区建设。各新城区依托已有产业园区打造科技园区,加快推进“规进高”,加快培育和引进科技型企业。鼓励多元主体建设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推动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基地等孵化载体专业化精细化升级,新建市级以上创新孵化载体50家。(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2.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落实高新技术培育政策,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导和专业化服务,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0家。实施传统企业“百企转高”专项,开展传统企业技术改造,在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等方面进行智能化升级,力争传统企业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实施工业园区“百高引进”专项,以三大国家级开发区、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和大健康产业基地为主要依托,围绕产业链、供应链优化提升,靶向招引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实施科技企业“千企后备”专项,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立挂钩帮扶机制,有针对性地提供培育指导,孵化培育科技企业1000家以上。开展“瞪羚”企业认定、强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助力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3.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设立市级科技重大专项,聚焦“卡脖子”领域,组织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培育战略科技力量和战略科技成果。建立龙头企业牵头的核心技术攻关新机制,鼓励龙头企业整合产业链,组建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围绕“光芯屏端网”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和生物技术、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商业航天、网络安全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院士专家引领十大高端产业发展行动,在光电子、人工智能、量子技术、超级计算、数字产业、高端装备、大健康、电磁能、新材料、氢能等高端产业领域,推动50项以上院士专家项目落地转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4.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全面落实试验区建设专项政策,组织开展技术引领与应用示范,智慧教育、智慧养老试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推动建设示范应用场景30个以上。启动实施市级人工智能创新专项,支持人工智能基础层、技术层相关研究项目20项以上。建成武汉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组建成立人工智能生态创新中心,积极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高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5.加快推动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加强与大走廊相关城市创新协同,推进跨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资源服务平台开放共享、创新飞地建设发展,引导产业带延伸发展。发挥武汉“一主引领”作用,带动“两翼”城市群协同创新,推进全省区域经济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五链统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1.深化成果转化对接。建立常态化科技成果采集、遴选、定期发布工作制度,通过湖北省科惠网、武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推介科技成果。加强与高校院所衔接,派驻100名科技成果转化联络员开展对接服务。推进中科院科技成果在汉转化服务中心、中国高校(华中)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加快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建设,新增市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0家以上。

2.丰富成果转化对接活动。联合高校院所、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开展常态化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促进科技成果、承接企业、资本要素深度对接。围绕光电、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智能制造、数字创意、软件信息等重点领域,全年组织市级大型专场对接活动10场以上,三大国家级开发区分别举办对接活动10场以上,各区分别举办对接活动5场以上,力争达成成果转化意向50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推进武汉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整合现有工研院,支持高校、社会、企业联合主办新型研发机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从根本上破除束缚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藩篱,推动高端科技创新要素资源加速集聚和有效流动,为高校院所、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破墙”“架桥”、引智引资,实现科技、金融和实体经济无缝对接,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发展,打通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市场化应用的“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4.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成果转化。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步增长机制,扩大政府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吸引社会资本设立科技转化基金。充分发挥国有创投机构、金融机构的导向作用,联合社会知名创投资本共同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提供全流程专业咨询与融资服务。(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产业投资集团)

5.建设全国一流知识产权强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建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推进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武汉(汽车及零部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营造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圈

1.加大人才培育引进力度。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引进10名左右战略科技人才、200名左右产业领军人才。加大优秀杰出科技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培养力度。办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桐汇”“创客汇”“楚才回家”等品牌双创活动,力争30万以上大学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优化人才服务机制,打造国内一流的创新人才集聚高地。(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各区人民政府)

2.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形成和组织实施新机制,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扩大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自主权,探索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项目非常规评审评价制、关键节点“里程碑”管理制、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等试点,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项目自主选择权、科研经费使用权、科研活动独立权。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激发创新活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

3.强化科技创新政策支撑。完善武汉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功能,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创新资源共享,将政府数据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开放。实施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制定创新产品采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政策,促进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产品的应用推广。(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4.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推进“四办”改革,探索建立容缺受理制度,以“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机制,为创新主体提供精准服务。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推动科技创业投资,助推科技型企业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尊重科学研究规律,包容“十年不鸣”,静待“一鸣惊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科普教育,营造尊重科学、鼓励创新的浓厚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各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一区一表”机制。制定各区2021年度推进创新提能“一区一表”(附后),压实各区主体责任,按照可考可评的原则,明确年度任务、工作目标和责任主体,实施清单化管理,推动各项工作抓实抓细。

(二)建立常态高效推进机制。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小结、半年一讲评、全年一考核推进机制。每月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落实落地。每季度总结交流,市领导同志带队深入一线,看平台、看园区、看街区、看高校、看企业,协调解决问题。半年召开一次工作讲评会,年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三)加强宣传和交流。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媒体的宣传作用,对亮点区域、特色项目进行深入报道,持续营造科技创新的浓厚氛围。组织各区和相关创新主体互学互鉴,交流先进经验,推广典型做法,推动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