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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25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10-26 16:47 发布单位: 来源: 局办公室

建议一: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认证和保护,成立知识产权认证和保护市级服务平台,保护科技创新价值和成果。

一、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一)打造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全力打造全国首个高校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高校运营(武汉)试点平台,探索形成市场化“知识产权+”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运营转化模式。目前平台与全国350多所高校、200多个城市、40余个科技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数据库可查询检索专利2100多万条、成果100多万条。

(二)实施知识产权运营项目。组织实施38个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28个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和7个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项目,资助金额达到4428.7万元。通过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确保项目产出质量,有效提升了全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有力促进了我市特色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

(三)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支持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高投赢正医疗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一批单位成立专利运营中心,开展高价值专利收储和专利分级分类管理,有序推动专利转化运用。截至目前,全市13家单位挂牌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

(四)创新专利运营转化新模式。支持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以专利分级分类管理为抓手,着力创新专利运营转化新模式。武汉理工大学向湖北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投融资机构推介93个项目,新遴选25个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深化对94个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的成果宣传、资本对接和跟踪指导,促进了一批专利成果转化。

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体系建设

(一)工作站层级进一步提升。推动我市8家单位入选首批省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共12家),工作站层级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服务能力不断丰富和加强。截至目前,我市共建成市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27家,主体类型从工业园区扩展到技交所、调解中心、龙头企业、设计小镇等特色型主体,逐步呈现功能相互支撑的谱系式发展趋势。

(三)形成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的通知》,工作站体系不断延伸,推动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四)加强日常管理和业务督导。对拟设立工作站的单位逐一进行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综合评审、公示公告,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评价,通过专题调研、现场督导等方式对各工作站加强日常管理和业务督导。

三、加大专利运用政策供给和财政补贴

我市出台《武汉市促进专利转化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进一步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强化专利运用,促进武汉地区高校、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专利高效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2021年共为8家年专利转化交易额100万元以上的在汉高校补贴367万余元。

四、开展专利转移转化对接活动

2022年1月11日,我市举办湖北2022年首场专利技术供需对接会。活动现场,“知慧桥”湖北专利技术推广运用公共服务平台启动,现场发布企业技术需求300余项,推介专利技术成果500余项,8个高价值专利项目与省内企业签订专利技术转化协议,签约金额近5000万元。湖北省知识产权局与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湖北银行、光大银行武汉分行、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建议二:促进技术成果转化,打造研究、设计、生产、资本四位一体合作服务平台,以各方优势资源投入合作。

一、增强高校院所技术成果供给

(一)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今年,我市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2〕5号),支持在汉高校、科研院所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项目,单位可与科技人员约定其成果权属归科技人员所有或者部分拥有。对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新增职务科技成果,单位可与科技人员共同申请知识产权,赋予科技人员成果所有权。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活动视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其取得的净收入视同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可留归本单位自主使用,并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规定实施奖励。

(二)明确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科技厅《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8号)明确,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规定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的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三)增强原始创新策源功能

一是实施知识创新专项项目。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等科学前沿探索,取得从“0到1”原创性突破,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少于20万元。2022年立项支持525项,支持金额7708.5万元。

二是实施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围绕“光芯屏端网”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制造和服务、大健康和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我市支柱产业领域中急需补短板的关键技术进行研发,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为100万元。2022年拟立项支持60项,支持金额6000万元。

三是实施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支持组成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对制约我市行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开展技术攻关,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3000万元2021年开始,共立项支持“12英寸RF-SOI芯片关键制造工艺技术”等7项,支持金额1.69亿元

二、鼓励企业承接转化技术成果

(一)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力度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将研发投入情况作为企业申请各类科技项目、补助资金、创新平台的基本条件,财政科技研发资金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强度大、额度高的申报单位。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2021年对7229户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71.2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3.25%和17.32%。

(二)鼓励企业吸纳技术就地转化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在汉就地转化,企业上年度委托开发和受让技术实现技术交易额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0%予以补助,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市、区各承担50%。

(三)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一是支持企业推进智能制造、智能数字设计与建造、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交通等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200万元。2022年立项支持23项,支持金额4600万元。

二是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成果的技术熟化、中试放大、产业化落地和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示范应用,转化一批高价值科技成果。2018-2020年共支持成果转化项目72项,投入资金3.2亿元。2022年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

三、资本助推技术成果实现转化

(一)发展风投创投基金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2〕5号)提出,进一步放开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限制,支持在汉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各类产业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投基金。鼓励各类资本参与设立成果转化基金和天使基金,武汉产业发展基金安排资金,对成果转化基金和天使基金出资比例可放宽至40%,最高可让渡武汉产业发展基金全部增值收益。

(二)深化科技金融改革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武政〔2021〕11号)提出,设立科技金融工作站,由创业孵化载体提供基本工作条件,公开征集银行、创投、保险等金融机构选派专员入驻,在站内提供“股+债”融资对接、政策宣传等金融服务。实施科技企业首贷奖励激励,建立科创企业无贷户名单,加快建设“线上+线下”首贷服务中心,对科创企业首贷业务按照贷款余额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实施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对投贷联动贷款本金损失按照50%的比例给予补偿;对保证保险贷款按照保险机构、经办银行、市科技部门5∶2∶3的比例联合共担风险。

(三)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我市为进一步缓解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推动与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战略合作,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两家银行在未来五年内将向我市企业提供不少于100亿元的知识产权融资支持,不断提高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普及度和惠及面,有力促进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2021年,全市专利质押项目数143个,同比增长37.5%;质押专利件数837件,同比增长52.2%;质押金额16.43亿元,同比增长29.7%。

四、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一)搭建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安排专项资金,搭建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平台集科技资源的聚集、展示、对接、评估、服务、管理于一体,实现了科技资源快速检索、技术需求在线提交,有效满足成果转化的不同阶段需求。截至目前,平台已公开发布科技成果11865项、技术需求2165项;入驻企业3327家、服务机构203家、高校院所156家、技术专家843人。

(二)培育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加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育,2021年认定市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7家,目前,全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32家,其中国家级16家、省级62家、市级54家。修订印发《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武科规〔2022〕5号)。加大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支持力度,对新获批的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150万元奖励,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每运行三年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优秀的给予30万元奖励。

(三)加强中试平台(基地)建设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2〕5号)提出,鼓励新型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独立或者联合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对已在相关区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经所在区推荐,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市、区各承担50%。鼓励支持中试平台(基地)开放共享,对纳入市级备案管理的中试平台(基地),经定期考核其开放服务情况,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目前,我市启动《武汉市中试平台(基地)建设规划》编制,出台《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备案管理办法》,布局建设中试服务平台。

(四)深化成果转化联络员机制

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区派成果转化联络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各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科技中介机构、产业园区、孵化器、金融机构、龙头企业中选派220名联络员,当好校地对接的“联络员”、成果收集的“侦察兵”、院士专家的“服务员”、成果转化的“经纪人”。截至目前,联络员共拜访院士专家团队1586次,考察项目1421个,采集整理重点科技成果426个,收集企业有效技术需求271项,联系对接行业龙头企业、金融机构、服务机构等1965次,120个重点科技成果取得显著转化进展。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认证和保护,不断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深化成果转化对接机制,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高效协同,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努力将我市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加快推进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