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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科技局200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7-02-27 00:00 发布单位: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 年,我局根据《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第 156 号令)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武政办〔 2004 〕 148 号)的要求,加强领导,规范管理,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规范、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编制、更新了市科技局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并通过政务网站发布,向社会公布了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公开形式、受理程序等,为市民申请市科技局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市民和组织可以方便地得到有关的信息。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单位职责、单位领导及分工、市内设机构及职责、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科技统计、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及实施情况、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等。
  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上,我局按照《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以信息化手段优先,其他手段并用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一些重大的专项活动(如“十大专项”计划的项目招标、科技成果的评审等)除通过政务网站公布外,另在《长江日报》、武汉电视台、武汉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重要的科技活动与新闻以《武汉科技信息》纸质形式与电子期刊方式同时发布。

  (二)政府信息公开分类情况

  1 .局政务网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定期在政务网向社会发布有关的科技信息和科技统计信息,及时完成了信息的公开、维护、更新。据统计, 2006 年反映市科技局工作、武汉科技经济动态成就、国家科技工作与动态、外地及国际科技动态等科技新闻与信息总计发布 1005 条,其中视频新闻 5 条;我局发布的通知、公告总计 727 条;刊登《武汉科技信息》 30 期、《武汉科技成果转化》 9 期、《科技动态》 17 期;公布 2002 年至 2005 年《科技进步报告》等。自政务网站开通以来,累计浏览人数达 83 万人次。
  建立了市科技局与公众沟通的渠道“局长信箱”。对在“局长信箱”中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由局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经局领导签批后,交相关处室、单位及时办理,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回复。局办公室按照局领导的批示,负责处理情况的督办与检查。共收到来函 62 封,其中反映问题、建议类函 46 封,鼓励类函 12 封,其他函 4 封。来函处理率 100% 。
  丰富了网站内容。除设专栏外,还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建立了武汉国际科技合作网
、中国星火计划网 ( 武汉 ) 武汉科技企业孵化器网、武汉科技成果网、武汉科技兴贸网、武汉科技热线等子网站,对我局的特色、重点工作情况予以公开,形成了武汉科技工作网站群。

  2 .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针对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管理、结题的全过程,建立了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包括流程业务管理、非流程业务管理、系统保障与维护等三部分。一个完整的项目管理流程共 18 个步骤,即项目申报—项目受理—形式审查—推荐—处长审查—分管局长审查—局长审查—局长办公会审查前汇总—局长办公会审查—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审定前汇总—局长办公会审定—计划下达前汇总—计划下达—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结题—项目归档等。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可以详尽全面地记录一个项目从申报到得到审批结果到结题归档所经过的各个环节及相应处理的详细情况。系统管理人员可通过该系统实时操作项目受理审批的全流程,对项目库、单位库、专家库进行修改、更新。通过该系统申报的项目 386 项,在网上注册的企业或通过网上申报项目的企业 724 家,进入该系统专家库的人数达 590 人。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强化了我局廉政建设,使得办事流程更公开透明。既省去了企业申报项目时提供大量纸质材料的繁冗,又提高了项目受理的效率和质量,还系统全面地记录了整个科技计划项目受理申报的情况,做到一目了然、信息完全公开,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3 .其他公开方式。 包括市科技三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网上公开、科技成果的鉴定结果、科技成果奖的评审结果的网上公示等,另外还包括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的信息公开。如,在今年全市科技大会召开之际,于 6 月 1 日 、 6 月 2 日 、 6 月 3 日 多次在《长江日报》、《武汉电视台》上发布相关消息与新闻。近期又于 9 月 18 日 、 9 月 19 日 、 10 月 5 日 三次在武汉电视台新闻频道《武汉新闻》栏目播出我局系列报道《创新武汉 科技先行》。 10 月下旬我局将在《长江日报》开辟专版,推出 15 期的系列报道,宣传报道 13 个区及 2 个开发区的创新思路及举措。 11 月初,在《科技日报》推出 3 期的系列宣传报道。

  (三)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情况

  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严格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程序,及时规范办理。据统计, 2006 年,武汉市科技局政务网共受理包括民企百星工程、晨光计划、星火计划等在内的 95 次信息公开的申请,对其中的 86 项予以办理,程序规范,效率较高。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做法

  (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密切政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2006 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第 156 号令),结合我局职能,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的内容,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予以重点公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逐步探索出有效的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 , 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发展。该项工作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的反响,对树立“创新、亲民、务实、廉洁”的责任政府形象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2006 年,按照涂勇市长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上的讲话要求,我局进一步健全了工作网络,完善了工作制度,规范了申请信息公开的处理流程及公开内容,同时公开形式也呈现出多样化。目前,我局已经基本形成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导、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分类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在市政府办公厅的领导下,我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措施落实,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在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上作出了有益的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逐步进入规范化轨道,发展势头良好。

  (二)健全机制,管理到位。 根据全市的统一要求,按照处室 ( 或单位 ) 职能,将每项公布内容责任到处室 ( 或单位 ) 、责任到人,具体负责信息的更新和调整,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对受理的申请事项,认真做好受理工作,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妥善办理,及时回告。局办公室会同政治处、监察室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建设进行监督与管理,检查落实各处室或单位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方式、程序公开政府信息。

  (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把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目标列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有机构负责,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我局还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四)确立原则,明确程序。 我局对于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是:在严格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的前提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及时、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按照“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不断加大力度,创新公开方式,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涉及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经局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局长办公会审定,局机关各处室及局直属各单位拟公开的信息,需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做到“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

    特此报告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