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科学技术局200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06-02-18 00:00 发布单位: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精神,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我局及时编制了市科技局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并通过局政务网站( www.whst.gov.cn )向社会公布。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是:机构设置及职责、规范性文件、市科技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及实施情况、科技专项计划及执行情况、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及实施情况、重要科技工作部署、办事程序、局机关日常管理和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
  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上,我局按照《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优先采用信息化手段,并采取其他手段公开政府信息。一些重大的专项活动(如“十大专项”计划的项目招标、科技成果的评审等)除通过政务网站公布外,另在全市的重要报刊和电视台、广播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二)政府信息公开分类情况

  我局在政务网站的建设完善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完成信息公开、维护、更新。其中,反映市科技局工作、武汉科技经济动态成就、国家科技工作、动态、外地及国际科技动态的信息,总计发布 1680 条;发布通知、公告,总计发布 155 条;刊登 武汉科技信息 58 期。累计浏览人数达 68 万人次。
   通过市科技局与公众沟通渠道的“局长信箱”,对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由局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经局领导签批后,交相关处室、单位及时办理,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回复,局办公室按照局领导的批示,对落实情况加强督办与检查。目前,共收到来函 42 封;其中反映问题、建议类函 32 封;鼓励类函 8 封;其他函 2 封。

  (三)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5 年尚无公开权利人按《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方式要求信息公开,也无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一)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把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目标列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有领导、有机构负责,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我局确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

  (二)确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及公布原则

  我局对于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是:在严格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的前提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及时、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按照“先审查,后上网;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涉及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经局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局长办公会审定。局机关各处室及局直属各单位拟公开的信息,需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三)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机制

  根据全市的统一要求,按照处室 ( 或单位 ) 职能,将每项公布内容落实到人,具体负责信息的更换和调整,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并受理相应的申请事项,认真做好公开权利人的申请受理工作,规范程序,妥善办理。办公室会同局政治处和监察室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建设的实施监督与管理,检查落实各处室或单位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方式、程序公开政府信息。

                                     二○○六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