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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学技术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09-04-10 00:00 发布单位: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08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第156号令)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武政办〔2004〕148号)的要求,在市政府办公厅的领导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措施落实,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在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上作出了有益的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  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编制、更新了市科技局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并通过政务网站(www.whst.gov.cn)发布,向社会公布了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公开形式、受理程序等,为市民申请市科技局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市民和组织可以方便地得到有关的信息。

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6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方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充分发挥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武汉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设置了单位职责、单位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科技统计、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及实施情况、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建立起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二是认真做好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对相关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设立网上互动栏目,涵盖了局长信箱、我要提问、网上调查、焦点批评等,及时公布我局政务公开内容,提高了科技政务工作的透明度。
   
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上,我局按照《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以信息化手段优先,其他手段并用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除通过政务网站公布外,另在《长江日报》、武汉电视台、武汉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重要的科技活动与新闻以《武汉科技信息》纸质形式与电子期刊方式同时发布。

(二)政府信息公开分类情况

1.局政务网信息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定期在政务网向社会发布有关的科技信息和科技统计信息,及时完成了信息的公开、维护、更新。据统计, 2008年反映市科技局工作、武汉科技经济动态成就、国家科技工作与动态、外地及国际科技动态等科技新闻与信息总计发布1889条,其中视频新闻117条;我局发布的通知、公告总计55条;刊登《武汉科技信息》40期、《武汉科技成果转化》12期、《科技动态》8期;累计浏览人数达30万人次。

建立了市科技局与公众沟通的渠道“局长信箱”。对在“局长信箱”中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由局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经局领导签批后,交相关处室、单位及时办理,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回复。局办公室按照局领导的批示,负责处理情况的督办与检查。全年共收到来函56封,来函处理率100%。

2.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针对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管理、结题的全过程,建立完善了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包括流程业务管理、非流程业务管理、系统保障与维护等三部分。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可以详尽全面地记录一个项目从申报到得到审批结果到结题归档所经过的各个环节及相应处理的详细情况。另外,我局对项目库、单位库、专家库进行了更新。通过该系统申报的项目1555项,在网上注册的企业或通过网上申报项目的企业1377家,进入该系统专家库的人数达1481人。

3.其他公开方式。包括市科技三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网上公开、科技成果的鉴定结果、科技成果奖的评审结果的网上公示等,另外还包括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的信息公开。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做法

(一)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密切政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2008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第156号令,结合我局职能,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的内容,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予以重点公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逐步探索出有效的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发展。进一步健全了工作网络,完善了工作制度,规范了申请信息公开的处理流程及公开内容,同时公开形式也呈现出多样化。

(二)健全机制,管理到位。根据全市的统一要求,按照处室(或单位)职能,将每项公布内容责任到处室(或单位)、责任到人,具体负责信息的更新和调整,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对受理的申请事项,认真做好受理工作,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妥善办理,及时回告。局办公室会同政治处、监察室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建设进行监督与管理,检查落实各处室或单位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方式、程序公开政府信息。

(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把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目标列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有机构负责,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我局还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四)确立原则,明确程序。我局对于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是:在严格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的前提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及时、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按照“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不断加大力度,创新公开方式,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涉及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经局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局长办公会审定,局机关各处室及局直属各单位拟公开的信息,需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做到“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

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存有疑问,请联系: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电子邮箱:kjjbgs@wh.gov.cn,联系电话:65692123。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