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服务机构、第三方科学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哪些行为属于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
来源:政策法制与科技监督处
发布时间:2024.12.09
项目管理服务机构、第三方科学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下列行为属于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
(一)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学技术活动相关业务;
(二)从事项目申报书、学术论文等买卖、代写代投以及伪造、虚构、篡改研究数据等;
(三)违反回避制度要求;
(四)擅自委托他方代替提供科学技术活动相关服务;
(五)出具虚假或失实结论;
(六)索取、收受利益相关方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泄漏活动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需保密的相关信息或材料等;
(八)违反国家科学技术活动保密相关规定;
(九)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