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的程序是什么?
来源:政策法制与科技监督处
发布时间:2024.12.09
信用修复一般程序:
(一)提出申请。满足信用修复申请条件责任主体向市科创局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
(二)受理申请。市科创局对科研信用修复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相关性进行初核,确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审核评估。对于已受理申请,市科创局开展审核评估,经审核材料真实、符合修复条件的,提请集体审议决策。
(四)集体决策。市科创局集体审议决策,决定是否同意修复。
(五)信用修复。依据集体审议决策结果,同意修复信用的,记录申请、决策以及信用修复等信息,恢复申请者的科研信用。不予信用修复的,将结果告知申请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