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市科技创新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13日至8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科创局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3日,巡察组向市科创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科创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最严肃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严明的纪律、最严实的作风,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抓整改。“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市委巡察意见、部署整改工作,对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严肃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以强烈的使命担当把巡察整改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强整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切实扛起整改责任,自上而下拧紧责任链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注重统筹协调,细化落实推整改。科学严密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解决问题动真格、整改任务全覆盖、目标明确见实效、建章立制管长远的工作思路,逐项研究、细化举措、反复完善,明确整改措施162条,措施到项、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全力推动整改。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果护整改。坚持纠建并举,聚焦个性问题强约束、紧盯共性问题抓深化,出台《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优化方案》《武汉市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汇编》《武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等制度机制63项,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追责问责27人次,推动问题全面、根本解决。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发《推进武汉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机制》和科创中心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联合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发布《武汉科技创新中心指数报告(2023)》。二是争取指导支持,多次赴科技部、省科技厅等汇报工作,争取项目支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三是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科创中心建设重点任务牵头单位沟通对接,以“一区一表”“一单位一表”压实各区各单位工作责任,主动上门服务市直部门、各区和重点项目单位,发放工作提示函、督办单27份,对重点任务进行督办,加快推动科创中心建设成势见效。
2.关于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实施科创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实施初创科技企业“育苗计划”、小微高企“跃升计划”、骨干高企“瞪羚计划”和领军企业“引领计划”,着力打造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政策链条。二是稳定支持科创企业创新发展,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三是持续推动高企量质齐升,修订《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工作指引》,推动高企向专精特新“小巨人”发展,优化企业培育专项政策,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3.关于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推动中心城市和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统筹,召开都市圈九市科技创新组会议,制定出台《都市圈科技创新协同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组织申报省2023年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专项。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都市圈城市定期对接、工作协商等协同创新机制,与黄石等6个城市共建离岸科创平台,组织离岸科创平台走进武汉高校院所开展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三是强化资源共享,协调全市190多家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向都市圈城市科技企业开放使用。四是加强交流合作,组织都市圈城市开展成果转化等签约活动35场,组织武汉地区院士专家、科技特派员等607人次到都市圈开展技术支持。
4.关于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将科教人才优势加快转变为创新发展优势”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快推动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的实施意见》。二是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出台《武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措施》,确定18家单位开展试点。三是健全立法保障,结合武汉科创中心建设立法,将改革试点中形成的经验做法转化为法规制度。四是促进开放合作,研究制定《武汉市国际企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武汉市“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江汉大学等4家单位获批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5.关于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推进高效能成果转化”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组织开展认定2023年度技术创新中心10家,联合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部门,推动市级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认定产业创新中心6家。二是规范创新街区(园区、楼宇)认定,制定《武汉市示范创新楼宇、示范创新园区认定工作指引》,明确评审标准、和申报程序,组织开展认定市示范创新园区、示范创新楼宇7个。三是提升孵化器专业化水平,引导孵化载体向初创企业开展专业化、精细化创业服务,支持三峡集团等龙头企业组建专业型孵化载体,在9家优秀载体开展拉练式培训,举办3期众创孵化载体从业人员培训班。
6.关于引导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作用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调研形成《关于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运行特征及下一步优化提升举措的报告》,制定《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召开全市新型研发机构座谈会,形成“一院一策”优化提升建议,对光化学研究院等5家处于建设期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并拨付支持运营经费。二是支持武创院发挥更大作用,建立常态化对接服务机制,开放共享我局科技创新资源,提出武创院中试平台、专业研究所、企业联合创新中心建设等建议清单,指导督促武创院参与科创中心建设并承担重点任务。
7.关于推进新时代统战工作不够到位,对口联系民主党派不够主动,民族宗教工作专题学习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结合科技工作进行交流研讨。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局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印发《市科技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重点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三是深化交流合作,局领导赴九三学社武汉市委、民盟武汉市委开展对口联系活动,制定2024年市科创局对口联系工作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四是开展专题学习,举办局民族宗教工作政策理论培训会,发放宗教民族工作干部读本、应知应会手册220余册,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开展应知应会测试。
8.关于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学习科技部、省科技厅关于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管理、评价等政策要求,督导东湖高新区和武汉经开区总结经验、补短强弱,做好新一轮国家、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准备工作。二是组织武汉经开区完成推动汽车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的课题研究,梳理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名单和武汉市新型显示器件、集成电路、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集群重点项目,开展产业细分领域创新图谱编制。三是组织实施智能网联汽车、绿色低碳等领域市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国家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基地、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
9.关于科技领域信用信息更新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更新信用信息,对照市信用系统信息,逐条比对核实,清理过期数据,删除系统中已过期、失效的黑名单数据。二是加强信用信息对接,及时完成与市信用办黑名单数据申请和对接,实现申报企业信用信息自动实时校验。三是健全信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规范科技创新主体科研诚信行为。
10.关于修订市级科技创新券政策不及时,企业申领使用市级科技创新券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惠企政策宣讲16场,组织市科技服务机构入库为企业提供服务,组织武汉市企业申领、使用湖北省科技创新券购买服务。二是实现省市科学仪器资源互联互通,举办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推广活动,针对企业用户开展专题培训。三是制订《武汉市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工作指引》,设立“武创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中试熟化、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
11.关于科技政策宣传服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积极与市委宣传部对接协作,组织参与新闻发布会6场。二是加强网络平台政策宣传,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科技创新政策平台入口,在“武汉科技创新”微信公众号新增科技创新政策平台子栏目。三是加强督导服务,制发《市科技局对口督导服务市直部门(各区、创新主体)推进武汉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局领导分组带队到各区和企业加强指导服务。四是强化政策宣传培训,联合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广泛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科技创新政策宣传培训。
1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六纳入”落实不够到位,风险研判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网信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交流研讨,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健全长效机制,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市科技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夯实责任体系,压紧压实责任。三是开展分析研判,督导4家局属单位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剖析存在问题,结合职能职责和重要敏感节点、重大任务活动等,形成《意识形态风险研判评估报告》。四是对照查摆剖析,召开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均就“六纳入”落实不够到位问题进行对照检查。
13.关于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固网络系统,升级局机房网络设备系统软件版本,更新威胁防御规则库。二是加强安全防范,开展安全等级测评,6个信息平台获得保备案证书。三是组织演练培训,局系统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1次和网络安全专题培训2次。
14.关于科技计划项目保密制度未及时修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开展网络安全专题培训、线上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发放学习资料近千册,上传国家安全宣传短视频18部。二是加强国家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企业”主题培训活动6场,培训人数超过700人次。三是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回避与保密管理办法》。
15.关于制定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班子成员责任不明确,对基层党组织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开展交流研讨,提高意识站位。二是夯实责任链条,制发《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任务清单》,逐条逐项分解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三是严格考核管理,制发《市科技局基层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暨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指引》,加强日常监督和述职评议,强化结果运用。
16.关于党组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落实不到位,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交流研讨,增强行动自觉。二是压实职责任务,调整局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采取通知、工作提示、通报等方式,督促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等任务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12次、开展廉政谈话23人次。四是开展对照检查,召开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自查剖析。
17.关于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局系统各党支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政策法规,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在干部提拔使用、重要政策出台、整改整治方案制定等,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预先沟通、日常工作常态沟通机制。三是强化制度保障,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明确议事决策形式、决策程序等环节监督事项,对涉及到政治生态、作风建设、廉政风险等方面工作,充分听取派驻纪检组意见建议。
18.关于2022年未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开展集中研讨,增强组织观念。二是切实履行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分别召开3次专题会议,听取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汇报,分析问题,部署工作。三是制订责任清单,修订完善《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任务清单》,层层压实责任链条。
19.关于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市科技局廉政谈话制度》,明确范围对象、方式方法、主要内容、基本原则及具体要求。二是规范谈话形式,制发《廉政谈话记录本》,规范《廉政谈话记录表》。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制发《市科技局2023年度日常廉政谈话工作方案》,发放廉政谈话工作提示,开展廉政谈话37人次。
20.关于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职责越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集中学习,召开直属机关党委会和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关于加强市直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提高履行职责的自觉性。二是明晰职责定位,制发《市科技局直属机关纪委工作职责》,准确划定职责权限,精准有效履行职责。三是提升履职能力,围绕纪检监督职责,举办机关纪委委员和各党支部纪检干部培训会,开展学习辅导和业务培训,提高执纪监督水平。
21.关于对新能源汽车配套补贴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实施,研究制订专项整改方案和调查方案,梳理形成政策落实流程图。二是开展核查审计,会同第三方审计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对两家企业获地方配套补贴情况和补贴流程进行核查,掌握企业销售车辆的年检和运营情况,出具专项复核审计报告。三是完善制度规程,细化和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流程,绘制和制定新能源汽车地方配套补贴组织流程图及地方配套补贴政策兑现实施细则。
22.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系统开发项目招标中,未按采购文件确定事项签订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掌握政府采购项目的流程和要求,培养合规意识,提高合规管理水平。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发《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政府采购操作指引》,加强采购监督管理,规范采购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三是严格合同签订,明确采购合同必须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经集体研究决策后按采购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杜绝出现政府采购文件和实际签订合同出现不一致问题。
23.关于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以采购项目方式规避会议管理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认真学习掌握会议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精简会议,控制会议规模。二是严格预算管理,提前谋划和制定下一年度各项工作预算,明确下一年度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项目金额和用途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发《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会议操作指引》,进一步细化明确会议管理要求。
24.关于“武汉创新地图”系统数据未及时更新,旧版“科技武汉”微信公众号未及时注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创新地图系统数据,及时更新高企培育、技术合同登记站、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16大类共计15353条数据。二是建立数据报送和更新督办机制,明确各项数据单位责任,按更新周期要求定期报送更新数据。三是及时清理注销,按规定程序完成“科技武汉”微信公众号注销工作。
25.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考核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申报指引,制发《武汉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绩效评价申报指引》,规范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优化评价办法,修订《武汉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细化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和“产学研”专项实地核查环节,并出具《现场考察报告》。四是规范活动管理,开展科技特派员四季行活动,强化与工作站的交流互动,促进规范化管理和运行。
26.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制度规范,出台《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党组书记“领头雁”和班子成员“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践悟、细照笃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修订议事决策规则,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三是严格组织实施,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内容,真正使政治理论学习抓在平常,落在实处。
27.关于大额资金使用多数由局长办公会审议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议事边界,组织对现行的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梳理分析,提出党组会议审议重大资金使用的修改建议,厘清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边界。二是坚持集体决策,严格落实大额资金议题会前审核会签制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共有39项涉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按照“三重一大”决策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审议,集体决策。三是完善决策制度,修订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列出“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
28.关于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存在缺失、“一岗双责”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不具体,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局党组书记认真审核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及时提醒班子成员对照查摆问题不漏项、不缺项。三是深刻查摆剖析,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全面认领、深刻检视,批评与自我批评批出“辣味”、批出“痛感”。
29.关于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实际工作力量配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力量,巡察反馈后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分析干部配备,调回2名外派正处级领导干部履行主任职责,加强事业单位领导力量。二是强化政策意识,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若干措施》,支部主题党日认真学习《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文件,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三是引进后备力量,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聘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理工科专业背景专技干部6名,2024年拟聘用专项选聘生8名。
30.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布置不到位,党建考核落实落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编印局全面从严治党学习资料汇编,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直属机关党委会和支部主题党日开展集中学习。二是夯实责任体系,制发《2023年度市科技局党建工作三级责任清单》,压实党组、党委、党支部三级党建工作责任。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制发《市科技局基层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暨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指引》,明确工作标准、评分指标、结果等次,召开支部书记述职大会开展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
31.关于党支部调整程序、支部书记任命不规范,支部书记培训未全覆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编印基层党组织建设学习资料,组织局系统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二是规范组织设置,配强配优党支部书记,落实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任支部书记的要求。三是加强党建指导,成立创新协调和发展规划联合党支部,指导符合条件的党支部选举支委。四是严格组织生活,编发《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记录规范》手册,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组织开展督查检查3次。
32.关于党员培养发展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熟悉发展党员工作要求,提升党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开展教育培训,组织3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全市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三是严格档案管理,督促高新处、发促中心等党支部规范党员档案,按要求补齐3名同志缺失的相关入党资料。四是规范组织关系,开展局系统党员组织关系清查,对3名党员组织关系进行调整。
33.关于落实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各党支部认真传达学习《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升党员干部对下沉社区、为民服务、助力基层治理的认识。二是严格督办落实,加强党员下沉社区工作的督办和通报,制发工作提示,及时更新信息,对居住地下沉工作进行督办,截止2023年12月底,局系统126名在职党员完成居住地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任务100%。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将各党支部党员下沉居住地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24年度党支部党建重点工作,压实下沉社区工作责任。
34.关于商业银行发放“科保贷”贷款利率上浮超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整改问题,对已发现的贷款利率上浮超标问题,督促各经办商业银行按利率退还超额利息,退还率100%。二是严格规定执行,联合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召集相关银行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各经办商业银行执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三是规范操作指引,制定《武汉市科技型企业保证保险贷款业务操作指引》,从源头管住“科保贷”贷款利率超标。四是加大推广宣传,印发《武汉市科技金融创新产品介绍》,及时向科技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科保贷”政策的企业知晓率。
三、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政治责任不松、整改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做到政治忠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加强廉洁风险防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三)坚持跟踪问效,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在推进长效整改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建立完善,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彻底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拓展整改成果,勇担科技自立自强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努力把武汉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加快推进科创中心建设,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果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5692205;电子邮箱372047@qq.com;邮编:430023;邮寄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14室。
中共武汉市科技创新局党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