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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创局关于公开征集8个科技创新平台年度(建设期)考核项目承担单位的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发布时间: 2024-09-26 19:41 发布单位: 来源: 创新平台处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为规范和加强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引导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立足国家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集聚优势科研力量,开展重要领域原始创新策源、重点产业方向关键技术攻关;推动新型研发机构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产业共性技术攻关,以用为导向提供订单式科研服务。武汉市科技创新局(采购人)现征集8个科技创新平台(武汉金银湖实验室、武汉量子技术研究院、北京大学武汉人工智能研究院、武汉光化学技术研究院、武汉数据智能研究院、武汉高德微机电与传感工业技术研究院等6个新型研发机构,国家智能设计与数控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数字建造技术创新中心等2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年度(建设期)考核项目承担单位(其中,武汉高德微机电与传感工业技术研究院为5年建设期考核)。

 1.项目名称:8个科技创新平台年度(建设期)考核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不超过16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和业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为便于考核工作组织,供应商应在我市设有固定办公地点或分支服务机构,能提供完善本地化服务。

   三、特殊说明事项

 (1)因工作需要,在磋商公告发出至竞争性磋商完成的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可能存在保密、安全、涉外等方面风险隐患的供应商或意向供应商提出补充调查要求。采购人认为有风险隐患的,有权单方面撤销对其的邀请意向,并不再提供磋商文件;已经发出磋商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其响应文件,并告知其对磋商文件和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进行销毁。

 (2)供应商应熟悉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相关政策与要求,具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考核经验或在管理方面有深入研究的优先。

    (3)供应商及项目团队不能与考核对象有直接利益关系。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10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15室。

 3.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身份证明。采购人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元):0。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9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15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共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联系事项

 名称: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15室。

 联系方式:创新平台处 027-65692200,邮箱:kjjcxptc@163.com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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