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实验室等10个科技创新平台考核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为规范和加强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引导在汉湖北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立足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需求,加快实体化运行,集聚优势科研力量,开展重要领域原始创新策源、重点产业方向关键技术攻关,武汉市科技创新局(采购人)现征集湖北实验室等10个科技创新平台考核项目的承担单位。
1.项目名称:湖北实验室等10个科技创新平台(8个在汉湖北实验室、2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考核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5万元以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和业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特殊说明事项
1.因工作需要,在磋商公告发出至竞争性磋商完成的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可能存在保密、安全、涉外等方面风险隐患的供应商或意向供应商提出补充调查要求。采购人认为有风险隐患的,有权单方面撤销对其的邀请意向,并不再提供磋商文件;已经发出磋商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其响应文件,并告知其对磋商文件和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进行销毁。
2.供应商应熟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相关政策与要求,具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考核经验或在管理方面有深入研究的优先。
3.供应商及项目团队不能与考核对象有直接利益关系。
1.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3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15室。
3.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身份证明。采购人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元):0。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15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共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联系事项
名称: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15室。
联系人:创新平台处,电话:027-65692012,邮箱:kjjcxptc@163.com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202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