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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JY20250017号 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9-09 09:10 发布单位: 来源: 办公室

一、前期有关工作

(一)出台相关办法,规范项目遴选工作。近年来,为加强和规范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工作,提高科研项目绩效,我局先后出台了《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武汉市前资助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流程(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项目的评审方式、专家遴选、评审组织等内容。对支持额度大的项目采取答辩评审方式,项目申报单位现场介绍项目有关情况,并接受专家质询,专家根据现场答辩和项目申报材料,对照标准逐条评分,形成专家意见。

(二)建设专家库,提高项目评审质量。为充分发挥好专家在项目遴选中的作用,我局建立了超过万名专家的专家库(包括本地和外地专家),通过AI系统线上筛选、人工随机筛选等方式,选取项目评审专家,确保项目评审客观公正。在有必要的情况下,采取外地组织项目评审方式,委托外地评审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选取的专家不仅包括相关技术领域专家,还包括财务和管理方面的专家,并要求企业专家不低于20%。

(三)制定评审标准,科学客观评价项目。针对各类计划项目的不同需求,制定项目评审标准及专家评审打分表。每名专家独立对项目评分并填写评审意见,专家组形成综合评审意见。对专家评分分技术评分和财务管理评分,技术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专家有效评分的平均数,财务管理评分取有效评分的平均数。项目最终得分为技术评分与财务管理评分之和。

(四)制定容错免责办法,鼓励主动作为。今年,我市出台《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容错免责减责工作指引(试行)》,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人员担当作为、勇于创新。划清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为公与徇私界线,积极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明确了使用主题范围、适用情形、认定工作流程、结果应用等方面工作。

二、探索实施非共识项目

为加强武汉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探索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鼓励科研人员挑战传统科学范式,大胆探索、挑战未知,促进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服务武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拟在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中设立非共识项目。目前,正在制定《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非共识项目实施方案(试行)》,聚焦武汉市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组织实施非共识项目,建立“不问出处、不设门槛、不唯过往业绩”的创新评价体系,引导青年科研人员突破现有理论框架,探索科学“无人区”。探索建立以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为核心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支持具有培育颠覆性技术潜力、具有变革性潜力、研究方法或技术路线与现行范式不同、尚未有国际先例或类似研究等原创研究。探索实施专家实名推荐机制、容错免责机制以及适应非共识项目特征的资金支持方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相关机制,加强与高校、企业、行业协会等的协作,确保专家参与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落地见效,为武汉市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