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武汉市重大标志性科技创新成果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武汉市重大标志性科技创新成果评价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不超过10万元
4.采购需求:2025年武汉市重大标志性科技创新成果评价服务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15日前。
6.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特殊说明事项
因工作需要,在磋商公告发出至竞争性磋商完成的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可能存在保密、安全、涉外等方面风险隐患的供应商或意向供应商提出补充调查要求。采购人认为有风险隐患的,有权单方面撤销对其的邀请意向,并不再提供磋商文件;已经发出磋商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其响应文件,并告知其对磋商文件和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进行销毁。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01室
3.方式:投标单位代表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
4.售价(元):0。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5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联系事项
名 称: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01室
联系人:刘瀚仁
联系方式:027-65692148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