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学技术实验工厂与武汉金融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异议债权专案律所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公开遴选1家律师事务所代理武汉科学技术实验工厂与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异议债权专案。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名称:武汉科学技术实验工厂与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异议债权专案律所代理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1.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以下规定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代理破产债权确认诉讼、金融债权争议案件相关实务经验。
(五)未向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不存在利益冲突。
三、采购内容
针对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普通债权异议事项,开展破产债权确认纠纷诉讼代理服务,服务范围涵盖诉前研判、证据梳理、全程诉讼代理、文书撰写、案件跟进及专项法律咨询等全部相关工作。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送达地点: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4楼1406室
2.截止时间:2026年8月26日15:00前(北京时间)密封送至上述地点。
3.报价方式:本项目仅接受人民币报价。
4.响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单位资质(营业执照,执业相关资质等);单位基本情况(人员配备状况、近三年服务项目案例等);项目详细报价;工作方案(包括总体实施计划、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人员配置方案等);服务承诺;委托人授权委托书等。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青
电话:027-65692175
邮箱:1656201000@qq.com
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