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武汉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武汉市科技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建设与管理,提高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智力支撑作用,按照《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和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广泛参考和借鉴了其他省市的相关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起草了《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稿征求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意见建议,并通过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对合理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收,最终形成《武汉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总体框架
《办法》共包含八个章节二十八条内容: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及责任分工。
第二章 专家分类及入库条件。明确了专家入库的基本条件及专业条件。
第三章 专家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专家在履行工作期间,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
第四章 专家入库和出库。明确了专家入库和出库的基本流程和规则。
第五章 专家库使用。明确了专家抽取方式、使用原则。
第六章 专家评价。明确了专家履职评价机制。
第七章 监督管理。明确了专家库的管理方式、专家本人及所在单位责任、专家库痕迹管理机制。
第八章 附则。明确了办法解释部门、实施期限。
三、政策要点
1、明确办法适用范围
除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审外,市级财政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估、论证、项目评审、中期评估评价、结题验收、成果评价及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咨询活动所需的本地专家,原则上按照《办法》要求从专家库中选取使用。
2、明确专家分类及入库条件
对专家实行分类管理,将专家分为技术类、管理类、经济类。考虑到专家所在工作单位性质不同,因此在《办法》中设置了不同的入库条件,如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注重职称及其取得的成就,企业专家则不要求职称,更加注重其能力及其在相关领域取得成就。
3、明确专家入(出)库流程
专家入库采取公开征集+定向邀请+交换共享三种方式,针对不同的入库方式,明确了各类方式的入库流程。为了保证专家库高效运转,在《办法》设置了专家出库条件,对超过年龄、本人不愿再担任专家、评审时违反相关规定等的专家设置了出库条件及出库流程。
4、明确专家使用及权利义务
为便我市评审评估工作更加规范、公平,一是专家抽取坚持随机原则,根据科技计划类别和项目类型特点,合理确定评审专家选取条件,明确专家构成及选取范围,由系统随机产生候选专家。二是建立专家评价机制,要求专家使用单位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以便于更好评价专家。三是明确了专家权利和义务,使评审专家在充分享有自身权利的同时履行好评审职责以及信息更新的义务。
5、强化监督管理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应严守科研道德与诚信规范,遵守有关保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专家所在单位应认真履行法人主体责任,加强对专家信息的审核把关。对专家抽取、专家评审、专家回避、专家评价等活动全程操作留痕。加强专家信息的安全管理,不得私自复制、下载、泄露、转让或出售专家库中的信息和资料。
四、施行日期
根据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办法自2023年5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