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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11-20 10:05 发布单位: 来源: 政策法制与科技监督处

武汉市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要求以更大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构建更加健全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特别是加强科技成果源头管理,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武汉市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稿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各区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型企业、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意见建议,并通过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对合理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收后,最终形成武汉市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7个章节共22条具体办法。

总则共3条,明确科技成果登记的背景意义、登记范围及分类。

组织与实施共4条,明确科技成果登记的要求、管理部门及具体职责。

科技成果的登记共3条,明确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满足的基本条件和材料填报要求。

科技成果的审核认定共3条,明确科技成果登记的审核、公示和认定。

科技成果的运用与转化共5条,明确科技成果登记运用方式方法,提供科技成果对接转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供需有效沟通与合作。

监督与管理共2条,明确科技成果登记合法合规要求及违规追究措施。

附则共2条,明确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属及生效时间。

三、政策要点

(一)强化成果源头管理。明确利用市级财政资金执行的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科技成果登记义务。利用本市财政资金执行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进行登记。其他形式产生的科技成果鼓励登记。

强化登记制度落实。将科技成果登记与科技计划项目有机结合,成果登记嵌入到项目管理流程。立项阶段,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的任务书中明确科技成果登记要求。验收阶段,项目承担单位凭成果登记号申请验收。

强化成果转化服务。从已登记的成果中遴选优质成果建设全市重点科技成果库。通过“武创通”、“武创荟”等进行发布和推介,依托科技网格体系组织供需对接,引导种子基金加大对重点成果的扶持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强化成果登记结果运用。将科技成果登记情况作为对科技计划项目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和各类创新主体在创新能力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等参考依据,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科技成果登记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