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一次性告知书
一、技术合同登记主体
技术合同登记主体(以下简称“登记主体”)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设定依据
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
第三条 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2.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
第二条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
三、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其中,境内的技术转让需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
4.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3(二十六)2.备案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经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三、申请条件及办理材料
1.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可申请认定登记。
2.技术开发合同的开发方、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方、技术许可的许可方、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方,应当在合同成立后向所在地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认定登记申请。
3.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附件主要包括:
(1)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与合同相关的技术协议或技术需求说明(如合同中缺少具体技术内容)、费用清单(如有代采购硬件设备、或交付的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超过2套、或含有备品备件等,且合同中未列明费用)。如招投标项目的招投标标书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可直接提供标书中的相关部分。
(2)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转让或许可的专利证书(专利申请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其他权利人同意转让依据(如有多个权利人);提成合同提供提成费计算依据;技术入股合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完成股东变更的相关依据等。
(3)跨境合同:合同及附件为外文形式的,提供与原合同释义相同的中文副本及一致性承诺书;商务部门出具的登记证书及数据表。
(4)涉密合同:脱密合同和登记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脱密证明。
4.同一项技术合同不得重复登记。
5.合同卖方(进口合同买方)应按所在地域申请认定登记。
四、受理条件
1.申请登记的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
2. 申请登记的合同应当符合《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中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等的认定条件。
五、办理流程
武汉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包括“认定登记”和“技术性收入核定”等2个环节。分别依托“湖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和“武汉市技术合同认定服务平台”实现全程网办。
(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1.登记申请。登记主体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事项,进入“湖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在线填报合同信息,并报送合同原件。
登记主体可选择扫描件上传或邮件快递等方式报送合同原件至技术合同登记站。全市共有登记站22家(见附件),登记主体可按区域就近办理。
2.受理认定。技术合同登记站在线受理,按照相关规定审核。登记完结后,登记主体可登录“湖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自行打印《技术合同信息表》备案。
登录平台:湖北政务服务网
网址:http://zwfw.hubei.gov.cn
登录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技术性收入核定
经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办理技术性收入核定后,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合同报送。登记主体将1份《技术合同信息表》、1份合同原件及相关附件资料(如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合同复印件,登记主体加盖骑缝章,及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性承诺书。)寄送至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寄送资料不返还)。
地址: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402室
收件人:技术市场部 收件电话:65692177。
办理咨询电话:65692193 65692209
2.合同审核。根据合同内容开展技术性收入核定。根据审核工作需要通知登记主体补充相关资料。
3.打印核定单。审核通过后,登记主体登录“武汉市技术合同认定服务平台”打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开具减免增值税普通发票,享受相关税收政策。
4.税务备案。单位首次办理时,需要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备案。
5.后期管理。登记主体享受减免税政策后,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登录平台:武汉市技术合同认定服务平台
登录路径:1.武汉市科技创新局(https://kjj.wuhan.gov.cn/)→左上方“服务事项”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技术性收入核定”;
2.进入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武汉节点(https://www.whwct.com/home),左侧选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跳转进入“武汉市技术合同认定服务平台”。
登录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