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深入推进武汉科技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市营商办《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武营商办〔2021〕1号)的要求,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31日
市科技局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主线,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五减五通”,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营造热带雨林式的创新创业环境,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创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打下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最后一公里”。
(二)建设高质量孵化载体。新增省级及以上众创孵化机构40家。
(三)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国家、省垂直管理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统一受理平台数据联通。加快电子证照共享调用。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实现“好差评”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提升政务服务窗口的服务能力,营造便利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环境。
(四)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探索推进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和各类过程性评估、检查、抽查,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赋予科研单位及科研团队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
(五)加快科技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信用信息管理与应用,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在科技领域的应用,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行政审批中对相关主体社会信用信息进行比对,做到应查必查、联合奖惩;坚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六)其他共性任务。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从“更大力度推进审批流程再造,更大力度提高办事便利水平,更大力度维护市场竞争有序,更大力度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更大力度支持企业创新创业,更大力度增强城市功能品质,更大力度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出发,开展民法典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探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全面落实支持创新创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为建强“一核一城一圈”、打造“一中心三高地”奠定基础。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驻局纪检组组长及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科技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加强统筹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落实工作。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逐项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强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联动推进。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形成合力,要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推进落实;对多部门参与事项,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规划设计,相关配合单位要主动工作、切实负责;要动态对标先进城市先进经验,及时制定工作举措,迅速组织实施。强化工作考核目标导向,完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三)强化宣传发动。充分运用“报刊、网、微、端”等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积极倡导“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理念,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附件:1.市科技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市科技局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1
市科技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
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盛继亮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鲁文安 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振旭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 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 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红 二级巡视员
成 员:余文珠 一级调研员
金开红 一级调研员
陈建平 一级调研员、组织人事处处长
阮 聪 办公室主任
郑 雪 发展规划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王建平 政策法制与创新体系建设处处长
彭华魁 高新技术处处长
王琼姣 农村与社会发展处处长
刘维华 创新平台处处长
程乐学 成果转化处处长
黄 静 科技合作处处长
杨敏华 科技金融与财务处二级调研员(主持工作)
石俊马 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胡 远 武汉市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亓 巍 武汉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李少良 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主任
郭 峰 武汉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制与创新体系建设处,负责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平兼任。
附件2
市科技局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
事项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分管领导 | 责任单位 | 分管领导 |
一、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程 | 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最后一公里”。 | 成果处 | 胡 军 | ||
二、建设高质量孵化载体 | 新增省级及以上众创孵化机构40家。 | 平台处 | 刘 红 | ||
三、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 1.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国家、省垂直管理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统一受理平台数据联通。 | 法制处 |
徐涛
| 合作处 成果处 企业中心 项目中心 | 王振旭 胡 军 赵 峰 |
2.加快电子证照共享调用。 | |||||
3.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实现“好差评”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 | |||||
4.提升政务服务窗口的服务能力,营造便利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环境。 | 法制处 转化中心 | 徐涛 胡军 | 合作处 | 王振旭 | |
四、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
| 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探索推进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和各类过程性评估、检查、抽查,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赋予科研单位及科研团队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 | 规划处 |
徐涛
| 成果处 高新处 平台处 农社处 项目中心 | 胡 军 刘 红 赵 峰 |
五、加快科技诚信体系建设 | 印发《市科技局关于信用信息管理与应用的工作规程》,建立科研诚信信息认定发布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在科技领域的应用,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行政审批中对相关主体社会信用信息进行比对,做到应查必查、联合奖惩。坚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 法制处 | 徐涛 | 规划处 合作处 相关处室单位 | 相关分 管领导 |
六、其他共性任务 | 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从“更大力度推进审批流程再造,更大力度提高办事便利水平,更大力度维护市场竞争有序,更大力度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更大力度支持企业创新创业,更大力度增强城市功能品质,更大力度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出发,开展民法典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探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健全“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全面落实支持创新创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为建强“一核一城一圈”、打造“一中心三高地”奠定基础。 | 相关处室及单位 | 相关分 管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