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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三十二条”激发创新活力

发布时间: 2023-05-06 09:00 发布单位: 来源: 政策法制处

近日,市科技局针对目前企业研发投入不多、科技创新平台效能不高、科研人员激励不精准等痛点,制定32条激励措施,充分激发创新主体创新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一是激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围绕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全链条,对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建设研发机构、购买先进技术成果等科研活动,配套给予资金奖补支持。落实委托研发、出资研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优化企业研发项目管理流程,实现企业“一键核算”,加快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推进在汉全国重点实验室优化提升,开展创新平台绩效评价,择优给予经费支持,推动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

二是精准激励科研人员创新。每年推荐不少于40名青年科技人才纳入“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选拔推荐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申报省级技术创新项目,推进“基础研究特区计划”。对科研团队骨干、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薪酬分配形式。实施项目管理“包干制+负面清单”,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鼓励科研团队骨干全时全职承担重点科技任务。推广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经验,推动市属高校建立“人才之家”,为科研人员提供更优服务、更强保障。

三是营造激励创新良好环境。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大赛、百万市民科普游等。建立健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免责机制,监督检查工作对接机制,充分运用综合考评机制,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