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的部署要求,科技部于2019年8月启动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武汉建设方案)。于2020年9月3日获科技部正式批复。为推动武汉建设方案落地落细,需要制定专项政策予以引导支持。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科技局认真梳理现有政策,学习借鉴济南、杭州等获批城市的做法,并多次征求人工智能企业代表、行业协会、市直相关单位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的意见建议,组织起草了《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11月9日,市政府第136次常务会审议并原则同意《若干政策》。会后,市科技局按照市政府常务会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次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主要从8个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全力招引培育人工智能头部企业。对人工智能头部企业将总部迁入我市或设立区域总部的,除享受现有总部政策外,另外按照一定标准连续3年给予奖励。
二是支持人工智能制造业重大投资项目。对在我市实施总投资超过2亿元的人工智能制造业重大项目,按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最高5亿元资金支持,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三是设立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对人工智能领域创业企业的支持。设立首期规模200亿元的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5年内总规模达1000亿元,吸引社会资金集聚形成资本供给效应,重点投向人工智能领域创业企业和优质项目。
四是支持孵化培育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对创业孵化载体孵化培育人工智能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家,给予创业孵化载体2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人工智能专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对人工智能企业数量达到30家的创业孵化载体,给予100万元资金补助。
五是支持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针对制约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的“卡脖子”技术,实施市科技重大专项,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对评审通过的项目按总投入的30%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金支持。
实施人工智能创新专项,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人工智能治理模式探索,对牵头承担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按照国家拨付资金的50%给予配套。
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按平台建设新购置研发设备总价的50%给予最高4000万元资金补助。支持建设武汉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等基础平台,鼓励基于基础平台构筑生态体系,对承担生态体系建设的主体实行 “一事一议”。
六是支持人工智能产品在地应用。支持我市人工智能企业开展首台(套)研发应用、软件产品和服务开发应用,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首购、订购和优先采购。鼓励其他领域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购买人工智能产品或使用人工智能技术与服务。
七是支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推进我市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武汉率先运用,打造以智慧城市为核心的创新应用标杆。聚焦智能制造、智能数字设计与建造、交通、医疗与健康、养老、教育等方面的应用,征集人工智能行业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对入围的应用场景项目建设主体,按其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八是支持引进培育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人才。支持在汉高校院所、龙头骨干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引进人工智能领域“高精尖缺”人才。制定实施武汉人工智能领军人才计划,对入选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资助;对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