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概念验证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国科发区〔2022〕263号)、《武汉市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武政规〔2022〕5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构建更加健全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结合我市实际,我处拟定了《武汉市概念验证中心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概念验证中心,是指为科技成果提供原理验证、原型制造、性能与可靠性测试等技术可行性验证,对科技成果开展市场前景预测、产品优势分析、商业模式评估等商业可行性验证,为科技成果持有者提供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和商业计划书、商业谈判、投融资与企业孵化等服务,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度、降低市场化风险的新型载体。
我市作为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城市,拥有丰富的科技成果和优秀的人才资源,科技成果转化离不开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技术转移等服务保障,为完善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堵点,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及时制定出台本《管理办法》,规范全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和管理,很有必要。
近年来,杭州、深圳、青岛、成都等地陆续出台概念验证中心相关管理办法,在局主要领导的亲自带领下,我们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数易其稿,形成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月8日-3月7日,我处在局门户网站上就《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征集市直有关部门、各区科技管理部门以及局领导、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意见。经对各位领导、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和吸收后,形成了《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文件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1-5条),主要明确了概念验证中心的建设目标、功能定位、建设原则和市区科技部门管理职责等内容。
第二部分(6-7条),主要明确了概念验证中心的备案条件与程序。
第三部分(8-12条),主要明确了概念验证中心的管理与评价要求。
第四部分(13-14条),主要明确了概念验证中心的支持措施及命名规则。
第五部分(第15条),主要明确了概念验证中心管理办法有效期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