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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情况

发布时间: 2024-08-15 10:00 发布单位: 来源: 政策法制处

    2024年7月1日---31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就《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同时书面征求相关市直部门、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各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意见。期间,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相关市直部门、高校反馈意见3条,具体采纳情况详见下表。

各单位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序号

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市发改委

由于国家发改委会对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内容的各行业领域文件进行监控,建议该文件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文件要求行文,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认定和失信惩戒;如无符合国办发49号文要求层级的法律、行政法规,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或地方法规为依据,建议将管理机制篇章中失信、守信相关条款改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通过设置不同的扣分、加分项等方式予以信用监管,避免在国家监测中被扣分。

已采纳

2

市教育局

无意见

-

3

市经信局

无意见

-

4

市财政局

无意见

-

5

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文件,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由市发改委(市信用办)牵头,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履行本行业信用监管主体责任,该办法中涉及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内容由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已采纳

6

市生态环境局

无意见

-

7

市气象局

无意见

-

8

市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

9

市卫生健康委

无意见

-

10

市纪委监委

无意见

-

11

江汉区科经局

无意见

-

12

江岸区科经局

无意见

-

13

硚口区科经局

无意见

-

14

汉阳区科经局

无意见

-

15

武昌区科经局

无意见

-

16

青山区科经局

无意见

-

17

洪山区科经局

无意见

-

18

蔡甸区科经局

无意见

-

19

江夏区科经局

无意见

-

20

黄陂区科经局

无意见

-

21

新洲区科经局

无意见

-

22

东西湖区科经局

无意见

-

23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创局

无意见

-

24

武汉经开区科创局

无意见

-

25

长江新区科创局

无意见

-

26

江汉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对于学术不端责任人,在作出学术不端认定和处理基础上,高等院校还应当按照责任人党员、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学生等不同身份,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度,对其作出处分处理或向有关方面提出处分处理的建议”,建议将三十一条“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的文件精神改到第二十一条措施七,将“其他处理”明确为通报原单位,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部分采纳

27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无意见

28

武汉商学院

无意见

29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无意见

30

市工科院

无意见

31

市农科院

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