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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08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08-09 10:04 发布单位: 来源: 办公室

一、建设高能级国家实验室体系,提升源头创新供给能力

按照省市战略部署,聚焦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推动我市在空天科技、光电科学、生物育种等领域组建了7家湖北实验室。出台了《武汉市支持湖北实验室建设与运行政策措施》,从战略定位、建设原则、运行管理、考核评估等方面作出顶层设计。目前,7个湖北实验室均完成事业法人注册登记,聘任了实验室主任,实现章程管理。各实验室组建了理事会,由省市有关负责同志共同担任理事长;省科技厅、武汉市和实验室牵头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副理事长。集聚了包括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等在内的一大批科技领军人才团队。

保障在汉国家重点实验室顺利运转。及时了解掌握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的新政策、新要求、新进展,做好在汉的28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协调服务。召开7家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座谈会,做好建设运行情况总结,争取最好的评估结果。落实好部省会商重大平台推进机制,武汉纺织大学“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已获批复,江汉大学“精细爆破”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科技部司局论证。“人与动物共患传染病”、“油料作物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材料报至科技部。对获科技部正式批复的国家级创新平台予以补贴支持。

集中调研2019年之前成立且市校共建并给予经费支持的新型研发机构(武汉市工业技术研究院),重点从支持工研院股权改革、探索轻资产运行模式、实行激励机制、鼓励选聘职业管理团队等方面提出建议。借助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挂牌,拟出台市级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深挖武汉高校科教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创建基础研究良好科研生态

强化主动布局和系统布局,构建完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创新链条。出台了《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优化调整方案》(武科〔2021〕31号),整合创新资源,聚焦重大目标任务,设立了基础研究项目,支持科技人员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等科学前沿探索,取得从0到1的原创性突破。特别针对45岁以下青年人才,设立了曙光计划,重点支持在科研起步阶段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围绕新兴科学方向,以小型团组模式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和科学探索,夯实我市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基础。按照2020年应用基础项目立项情况(2021年还未开始),明确我市应用基础前沿项目不同单位资助对象的互补性,市属单位立项40个,立项数/申报数比率为20.83%;非市属单位立项120个,立项数/申报数比率为18.18%,立项率均达到历年来最高。

聚焦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制定了《武汉市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试行)》,以“揭榜挂帅”方式实施“卡脖子攻关”,建立市场导向、企业主体、产学研用协同攻关机制,已发布6项“揭榜挂帅”榜单,总金额达1.65亿元,市科技局每项重大专项将支持1000-3000万元。设立了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项资金,市区两级财政前5年每年安排10亿元,建设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支持武创院投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基础研究。2021年省市区三级支持湖北实验室的3.5亿元财政资金已拨付到位,采取“以科研任务为导向的合同管理制”,支持实验室探索新型科研组织模式,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三、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大人才政策创新力度

坚持人才第一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以人才优先发展推动武汉重点产业、重点学科相关基础理论研究的发展需求。打通现有体制机制“堵点”,赋予湖北实验室职称评审权、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自主权。实验室根据发展需要,引进高端人才团队,可新设研究方向、新建研究平台,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同”的用人机制和优秀人才吸引激励机制。

深入实施武汉“1553”人才工作框架,完善人才支持体系,分类形成清单化支持政策。完善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体系,完善人才“举荐制”,更好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优化实施武汉英才计划,聚焦光电子、生物医药、新能源、环保、消费电子、装备制造、研发及信息服务业等复合型、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大力引进战略科技、产业领军和优秀青年人才,大力支持光谷提档升级人才政策,打造更具影响力的人才高地。认真梳理人才关心关注的迫切需求,加强重点政策突破,特别是在人才项目配套、贡献奖励、安居保障等方面创新突破,构建更加完备、更具竞争力的政策清单,建立执行机制,强化人才政策和工作举措执行效力,加强人才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引导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