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146号提案的答复
一、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
一是以“揭榜挂帅”方式开展科技重大专项。为着力攻克制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我局以“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武汉市科技重大专项,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原则,经产业部门推荐、专家论证和集体研究等程序,以“揭榜挂帅”方式推进“卡脖子”技术攻关。编制“揭榜挂帅”项目榜单,明确研究内容、考核目标、资助强度等内容,按照“谁能干、谁来干”的原则,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组成以武汉企业牵头的产学研创新联合体来揭榜。
二是以产业需求为导向。聚焦“光芯屏端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育种等重点产业领域,通过深入调研、专家论证等环节,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及开发区征集制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建议支持方向,经深入调研论证后确定支持方向。
三是积极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以来,经广泛调研、产业部门推荐、专家论证等程序,我局立项支持了“车规级高性能自动驾驶芯片设计关键技术”“基因治疗关键技术攻关及产品研发”“优质营养水稻种质创制与品种培育”等5项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安排资金2亿元。同时,发布“基于大数据的工业控制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智能管控技术及平台”“钢结构中厚板激光-电弧复合焊接核心技术与装备”等项目榜单2项。
二、开展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
制定《市科技局关于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开展项目经费“包干制”和项目验收“备案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武汉市地方科学基金项目试行“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实施方案》《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实施方案(试行)》。明确“237”改革模式,即:以应用基础前沿、知识创新专项2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为试点对象;以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3类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为试点单位;确定了申报市级科技项目不再编制项目预算、下放项目立项评审审批权限、经费负面清单管理、经费使用过程充分放权、建立结果导向评价机制、实施项目负责人承诺制、实施项目验收备案及抽查管理制度等7项改革试点任务。
申报项目时,项目负责人提供有个人签名的“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权,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改进项目结余资金管理方式,科研项目通过评价验收后,结余资金全部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明确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经费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依法依规把关。
在今年知识创新项目试点改革中,46家试点单位积极参与,分别出台“负面清单+包干制”配套实施细则,共推荐立项项目525项,总经费达7708万元,其中40家试点单位自主配套增加立项数195项,匹配资金3008万元。
三、强化科技金融作用
提升科技金融创新功能,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高效协同。制定完善科技贷款贴息贴保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科担贷、科保贷操作规程,推出“科保贷”“科担贷”创新贷款产品,打造科技特色鲜明的贷款产品体系。在武大科技园、长江青年城、光谷生物城等孵化器举办9场科技创业投资沙龙,组织投资专家为企业现场把脉。推广科技保险险种,遴选150个成熟科技保险产品,编印《武汉市科技保险险种汇编》1000册向孵化器及科技企业发放。
四、推动专利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通过财政资金补贴,助力高校专利转移转化。2021 年共计为8家年专利转化交易额100万元以上的在汉高校补贴367万余元。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武汉市促进专利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1- 2023 年)》,进一步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强化专利运用,促进武汉地区高校、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专利高效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高投赢正医疗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一批单位成立专利运营中心,开展高价值专利收储和专利分级分类管理,有序推动专利转化运用。截至目前,全市13家单位挂牌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
五、加强评审专家管理
根据《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我局制定出台了《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回避与保密管理办法》,加强评审专家管理,对有弄虚作假致使相关项目通过评估评审、徇私舞弊、违背科学道德有失公允的专家,分情况责令改正,给予记录不良信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宣布评估评审意见无效直至取消其参加咨询评审活动的资格等处罚。同时建立专家失信行为记录制度、信誉评价机制,对专家业务水平、评审质量、公信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以此为依据对评审专家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为后续专家使用提供参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科研经费改革,扩大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拓展科研经费渠道,激发我市创新活力。感谢你们对武汉市科技工作的支持,并提出宝贵的建议,希望你们继续关心武汉市的科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