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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3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8-22 19:35 发布单位: 来源: 办公室

一、立足产业需求,围绕重点领域开展改革创新

(一)加强基础研究,提升创新策源能力。依托北大、武大、华师等高校,建设北大武汉人工智能研究院、武汉量子技术研究院、武汉光化学技术研究院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立稳定支持机制,吸引集聚高水平创新人才,开展基础研究,提升创新策源能力。面向高校院所医疗机构设立知识创新专项,下放科研项目立项权推行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负清单”改革,赋予科研人员经费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激发创新活力,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2023,围绕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立项537项。

(二)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设立科技重大专项,改革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改进重大科研项目选题机制,由产业界出题,经行业部门、产业集聚区、行业协会、企业家、专家学者共同论证凝练支持方向和项目课题,推行重大科研项目“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型管理制度,由行业领军企业牵头,产学研协同,组建创新联合体,有组织地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行“里程碑”式跟踪管理。2022年,在集成电路、生物育种等领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10项。2023年已实施特种光纤等科技重大专项5项。

(三)聚焦中试平台建设,助力科技成果转化。制定《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备案管理办法》,编制《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建设规划(2022-2025)》,按照“备案一批促开放、培育一批提功能、新建一批强支撑、认定一批优服务”的总体建设思路,积极推进中试平台建设,营造良好的成果转化中试服务生态。2022年以来,围绕服务我市重点产业,新建5家中试平台,引导12家中试平台提升服务能级,认定集成电路、微创医疗器械等16家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推动198家中试平台开放服务,助力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二、科技金融赋能,支持科技创新

(一)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统筹整合分散在科技、经信、发改等部门管理的政府引导基金,打造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截至2022年底,武汉基金累计出资规模361亿元,参与母子基金145支,带动社会资本实缴投资规模1415亿元,实现财政出资近4倍放大。2023年,出台《武汉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坚持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着力发挥基金引导带动作用。

(二)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建立2+X科技金融产品体系,以“科保贷”“科担贷”为核心,同步推出高成长企业贷(线上)、阳光科创贷、科创贷、科技E贷、科易贷和万户贷等6个合作创新金融产品。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科技贷款余额4457.56亿元,同比增速28.34%,增幅创历史最高水平。发放科技创新再贷款238.51亿元,占全省比重超过50%。

(三)创新服务方式。在42家孵化载体设立科技金融工作站,210名科技金融业务员入驻,贴身服务入孵企业,累计帮助在孵企业获得科技贷款329笔,贷款规模15.97亿元,股权投资105笔,投资规模27.19亿元。基于互联网+区块链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工商银行推出“信创产业金融云平台”,为科创产业链提供招投标理、采购协同、付款管理、融资管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四)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2022年以来,联合高校院所、金融机构、科技园区、众创孵化机构等联合举办科技创业投资沙龙活动,邀请专家对企业进行科创融资政策、产品宣传培训,为企业发展“把脉问诊”,截至目前已举办28期。收集企业融资需求,打造“光谷创投汇”等活动品牌,截至今年4月底,市区共举办44场企业上市沙龙和投融资对接活动。

三、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

(一)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成效显现我市市级挂牌成立的新型研发机构有20家,在建设规模、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服务企业、集聚高端人才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累计开展技术研发300余项,转化科技成果540项,建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62个,孵化企业600余家,设立院士工作站8个,引进各类高端人才200余人。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积极推进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建设推动建设10家专业研究所14家企业联合创新中心5个公共服务平台,引进领军科学家核心团队和创新创业团队13个、创新创业人才150余人。

(二)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体制机制创新。针对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政府主导、公办民营,市场化运作、轻资产运行”的建设运营思路,推进武汉数据智能研究院、武汉光化学技术研究院等新成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以武汉光电研究院为试点,推进既有新型研发机构改革发展,为新型研发机构赋能、输血、减负、松绑,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为推动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正在研究起草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四、支持“首台套”应用,加大创新产品推广应用

(一)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导功能,2023年,市财政局、市经信局联合制定贯彻落实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明确要求采购人严格落实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发展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加大政府采购项目价格评审优惠支持力度,对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其中,对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二)加大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对省内拥有重大技术突破、拥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装备产品的企业,实施办理程序统一、审查规则统一、文书材料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服务平台接口统一的登记注册新机制,使准入准营简约顺畅,投资创业更加便捷。

(三)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登记注册负面清单,落实国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提升准入政策透明度和负面清单使用便捷性。

下一步,局将锚定加快建设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总目标,围绕制约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把科技创新“关键变量”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最大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