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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JY202501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9-09 09:20 发布单位: 来源: 办公室

武汉高度重视科技保险工作。2007年7月,武汉市获批全国首批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2020年10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获批全国首个国家级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2021年10月,市政府印发了《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武政〔2021〕17号),方案以科技产业创新中原始创新、技术创新的风险管理需求为导向,致力于建立保险全方位服务科技风险管理的生态体系,实现保险链与科技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科技保险全面服务科技创新。

一、工作成效

(一)建立科技保险机构体系

示范区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级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自2020年获批以来,已初步建成层次丰富、生态完善的保险机构体系。在保险机构集聚方面,长江财险、紫金财险在区内落户省级机构,永安财险、亚太财险、华泰财险、大地财险先后在区内新落户分支机构。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末,示范区内各类保险机构数量76家,包括保险公司31家(1家总公司,1家分公司,其余为支公司),保险中介34家,保险后台11家。在专营机构建设方面,人保财险、平安财险、长江财险3家机构获得示范区授予的科技保险专营服务机构称号。太平洋财险、国寿财险正积极推进科技保险专营服务机构建设。

(二)推出科技保险创新产品

目前,东湖科技保险示范区科技保险创新产品累计达到14个,其中,全国首单4个,全省首单7个。在绿色金融领域,落地全国首单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在装备制造领域,推出全国首单环保装备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在知识产权领域,推出全国首单互联网企业购买一揽子知识产权保险和全省首单商业秘密被侵权损失保险;在现代农业领域,推出全国首例农业制种知识产权保险;在服务民生领域,推进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试点落地;在软件信息领域,落地全省首单软件首版次保险;在光电子信息领域,落地全省首单集成电路流片费用损失保险;在绿色环保领域,落地全省首单发电行业碳超额排放费用损失保险(碳超排保险);积极响应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落地全省首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

(三)建立科技保险服务平台

一是协调监管部门和在汉头部保险机构成立了东湖科技保险发展促进中心。该中心实体化运作,采取“一家牵头、多家共保、按需再保”的服务模式,打造一体化布局的综合性实施载体和服务平台。通过整合各保险机构的创新政策和资源,形成工作和创新合力,加大科技保险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力度,有力推动科技保险示范区建设。

二是建设示范区科技保险信息服务平台。该平台于2024年7月正式上线运营,全面对接融入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为各类创新主体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全链条全周期的科创金融服务。目前已基本实现科技保险线上政策宣传、数据报送、供需对接等功能,成为示范区科技保险创新发展的重要宣传窗口及数据。

(四)完善科技保险支持政策

一是印发了《东湖高新区保险业金融机构科技保险业务及服务标准指引》,是我国首个地方科技保险业务和服务标准,指引从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监管政策倾斜、政府财政支持等角度鼓励保险机构专营化发展。

二是建立东湖科技保险试点险种库。东湖高新区组织开展科技保险险种遴选工作并发布《东湖科技保险试点险种产品库》,截至目前入库产品达到68种,通过险种遴选和差异化补贴政策,加大重点险种的推广力度。

三是监管政策更加灵活高效。原湖北银保监局印发了《湖北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在完善组织体系、强化资源配置、推动业务创新、保险资金运用、完善监管机制等方面的内容,为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监管环境。

二、下一步打算

加强科技保险示范推广。进一步加大保险机构引进,鼓励成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对在示范区推广成效显著的科技保险险种,进行全市范围推广。通过对科技企业投保费用进行补贴、设立科技保险产品创新奖、政府直接购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等多种方式,对科技保险创新予以支持,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和动力。

(二)建设科技保险共同体。建立概念验证、中试等科技保险共保体,采取“一家牵头、多家共保、按需再保”模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最初阶段顺利开展。制定概念验证、中试项目评价标准,出台科技保险保险共保体业务运行暂行办法,形成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共保典型案例及服务标准。

(三)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科技保险的服务水平,通过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手段,优化保险服务流程,提高保险理赔的效率和便捷性,让科技创新者能够真正感受到保险服务的温度和力度。加强与宣传、文化、新闻等部门的沟通合作,进行科技保险产品和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宣传,提升企业科技保险投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