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078号提案的答复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并首次对科技创新专章部署,放在规划任务的首位,凸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科技创新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凸显了以改革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全省科技创新大会指出,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大会作出了推动武汉争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部署,要求努力塑造湖北在全国科技创新版图中的领先地位,把科技“关键变量”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最大增量”,大会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面向”要求,坚持以科技自立自强为使命,将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作出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工作进展
(一)加强科技创新顶层设计
市委、市政府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制订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目标任务,制订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措施。
1. 提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总目标。市委市政府部署“十四五”期间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总体任务,印发《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实施意见(2021-2025)》,提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总目标,围绕总目标,进一步提出“争创东湖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打造产业创新高地、创新人才集聚高地、科技成果转化高地”等建设任务。
2. 制订打造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实施方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进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力争到2025年获批“一个中心”、建成“三大高地”,并围绕建设目标,部署安排加快东湖科学城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健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加快开放合作创新布局、系统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等具体任务。
3. 明确2021年推进落实具体任务。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出台《武汉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能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安排2021年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及具体区,建立“一区一表”机制及常态高效推进机制,每月调度、每季小结、半年讲评、全年考核,确保科技创新各项目标高质量完成、按期建成国家科技创新中心。
(二)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1. 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印发《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优化调整方案》,加大对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和创新型企业培育等财政科技资金支持力度;根据大科学时代科研规律,探索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项目非常规评审评价制、关键节点“里程碑”管理制、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制等新的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制度,扩大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自主权,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项目自主选择权、科研经费使用权、科研活动独立权。研究制订科技创新贡献奖工作方案,对科技创新贡献突出的个人、单位进行奖励。
2.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转变作风,推进“四办”改革,优化运行机制和办理流程,探索建立容缺受理机制,为创新主体提供精准服务。加强科技诚信建设,建立常态化决策咨询机制,依托第三方智库平台,提升创新治理效能,加强科技诚信管理。
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明确环大学科技创新带、近城区(产城融合)和旧城改造3种形态,推动有条件的区建设创新街区,推动校区、园区、社区“三区融合”;办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桐汇”“创客汇”“楚才回家”等品牌双创活动,营造尊重科学、鼓励创新的浓厚社会氛围,聚众智,汇众力,创众业,使武汉成为科技创新创业的活力之城。上半年,共举办创新创业活动97场。
举办高水平会议、论坛,加强与市委统战部、大桥局、东湖开发区等单位协调沟通,积极推进华创会、桥博会、光博会、中国生物产业大会等国际型会议或高水平学术论坛等相关工作。
积极推动全球创新资源加速汇聚武汉,优化升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系统,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五减五通”工作,努力提升对外国专家的服务水平,协助举办GAISA2021全球天使投资峰会。
3. 激发创新活力。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导和专业化服务,通过传统企业升级改造、高新技术企业招引、科技型企业培育等方式,扩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上半年,兑现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性奖补资金4.74亿元,组织开展高企政策宣传培训46场,申报高企的企业已达2800多家。
积极支持企业开展重大科技攻关,鼓励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项目,对牵头企业予以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可达500万元,2021年共补贴资金0.63亿元。支持企业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针对制约武汉重点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组织产学研用协同攻关,2021年已发布6项“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榜单,支持资金1.65亿元。
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我市行业领军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已获批复,精细爆破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科技部司局论证,国家数字建造技术创新中心通过科技部组织的专家论证,有望成为我省第一家获批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人与动物共患传染病、油料作物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材料已报至科技部。
推动湖北实验室建设,建成光谷、洪山、珞珈等7家湖北实验室,拨付本年度省市区运行经费共3.5亿元,支持湖北实验室实体化运行,积极支持湖北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
支持我市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创新联合体、专业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促进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产品的应用推广。
推进公共数据、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开放政府数据。推动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支持在汉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进一步向企业开放,建成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对企业在平台上购买入网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开展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活动予以补助。
4. 做好科技金融服务。深化科技金融创新改革,筹建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按“政府主导切入、市场主导运作”思路,建成现代科技金融机构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级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推出科技金融产品,鼓励银行、创投、保险类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科技信贷产品创新,各区每年重点推广科技信贷创新产品3-5个。上半年,设立科技金融工作站8家,创投机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单位派驻科技金融业务员40名;印发《科技金融工作站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科技金融工作站任务、科技金融业务员的职责。
设立风险分担机制,对银行投贷联动贷款本金损失,按50%比例给予补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保证保险贷款,保险机构、银行、政府按比例分担风险;做好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出资核对、清理及风险排查工作。上半年,引导基金旗下母、子基金投资新增投资项目13个、新增投资金额15115万元。
创新投融资模式,打造创业投资联动模式,整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扩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推动国内外创投机构来汉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开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等创新合作,探索新型基金运作模式。
支持科技型企业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以知识产权或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在资本市场的价值转化,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接力板”等创新板块,加大上市后备科技企业培育力度,对其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创业投资给予重点支持,鼓励科技型企业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半年,截至目前,已有四方光电、菱电电控、中科通达、康圣环球4家企业分别在科创板、香港联交所上市。
5. 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全市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逐年上升,2021年市财政资金安排科技投入172.47亿元,较2020年增长13%。
(三)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1. 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部等9部委关于《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以及科技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制订我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 提升高校院所技术转移能力的实施方案》,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长期使用权,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激发创新活力。
2.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服务。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工作机制,向高校院所、产业园区、重点企业派驻科技成果转化联络员,开展科技成果采集、技术需求收集工作,促成成果方、需求方对接洽谈。建立科技成果发布工作机制,通过湖北省科惠网、武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推介科技成果。上半年共派出科技成果转化联络员120名,拜访院士专家团队454个,考察项目542个,联系对接行业龙头企业192个,金融机构97个,服务机构142个,推介经采集整理的重点科技成果190个,参与促成组织院士专家团队与行业龙头企业、金融机构、服务机构对接次285次。
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推进中科院科技成果在汉转化服务中心、中国高校(华中)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加快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建设,新增市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0家以上。
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联合高校院所、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开展常态化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促进科技成果、承接企业、资本要素深度对接。上半年,市区两级共举办成果转化对接活动32场,促成成果转化意向242项。
3. 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成果转化。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步增长机制,扩大政府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吸引社会资本设立科技转化基金。充分发挥国有创投机构、金融机构的导向作用,联合社会知名创投资本共同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提供全流程专业咨询与融资服务。
(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方针政策,着力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不断强化专利保护,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 加强顶层设计。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武办发〔2020〕16号),明确实现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强保护等五个方面重点任务,提出27项有力举措;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健全保护制度、优化保护机制;深化高校院所职务发明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制度改革,探索职务发明知识产权激励有效路径;加强原创性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2. 妥处侵权纠纷。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争议,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工作。细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规范,健全配套制度,制订《武汉市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行政裁决、行政调解执法管理规则(试行)》等政策文件,有效化解矛盾、定纷止争。
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案件办理力度,遏制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行为。2020年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含电商领域)382件,因行政裁决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均获得胜诉,2020年12月在最高院二审终审胜诉在湖北省属首例。
3. 降低维权成本。加强维权中心(站点)建设,推进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中国武汉(汽车及零部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解决方案;大力推进全市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实现了全市所有区(功能区)知识产权工作站全覆盖,打通了知识产权服务“最后一公里”。
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制订《武汉市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的意见》;设立武汉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调解知识产权领域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司法确认”机制,通过诉前委派、诉中委托等方式,合作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制订《武汉市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提升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制订《关于加快推进外向型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维权的实施意见》,构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机制,指导企业加快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维权;组织企业申报运营类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湖北省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等涉及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项目,为我市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支撑。
(五)大力开展科普活动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论述,结合全市中心工作,以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为宗旨,围绕提高市民科学素质,大力开展科普活动。
1. 加强科普工作统筹。制定周密科普计划,协同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市科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作用,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大联合、大协作,搭建科普平台,共享科普资源,开展科普服务,促进科技传播,扎实推进我市科普工作。充分挖掘并有效整合我市各科研机构、高校院所、科普场馆等科普资源,积极争取相关科普资源免费向市民开放,让公众走进科学殿堂,近距离接触科研活动,感受科技创新魅力。以2019年为例(备注:2020年数据尚在统计中),大学、科研机构向社会开放262个,359726人参加。
2. 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将科普能力细化为科学教育与培训能力、科普人才建设能力、大众传媒能力、基础设施建设能力、科普经费筹措能力等各种能力,按照市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将各项科普能力指标任务分解到各成员单位,分头建设、协调推进、形成合力。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我市科普能力建设成果:教育及培训方面,举办实用技术培训2414次,274628人参加;举办创新创业培训4338次,361364人参加。科普人才方面,拥有专职科普人员1983人、兼职科普人员11216人、注册科普志愿者17269人。大众传媒方面,年出版科普图书142种、科普期刊34种、科普(技)音像制品出版14种、科技类报纸年发行3357450份,电视台播出科普(技)节目时间2136.65小时,电台播出科普(技)节目时间1834小时;建设科普网站33个、科普类微博35个、微信公众号113个。基础设施方面,全市拥有科技馆8个、科学技术博物馆4个、青少年科技馆站7个、非场馆类科普基地274个,国家级科普(技)教育基地16个,省级科普(技)教育基地35个。科普经费筹措方面,全市年度科普经费筹集额约6亿元。
3. 扎实开展科普活动。以科技活动周为重点,牵引带动全年科普工作,通过集中展览展示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科技为民服务活动等活动开展,突出宣传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方向指引,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青少年科学探索兴趣,增强市民对科技发展的认同感、获得感。全市每年举办科普(技)讲座近万次,参加人数超百万;举办展览近千次,参观人数近600万人。以2019年为例,共举办科普国际交流58次,2803人参加;举办科技夏(冬)令营109次,20134人参加;举办科普专题活动1349次,12593022人参加;举办实用技术培训2414次,274628人参加;举办重大科普活动180次;众创空间291个,创业导师2730人,服务创业人员11296人,政府扶持经费金额3332.69万元,孵化科技类项目814个;举办创新创业培训4338次,361364人参加;举办科技类项目投资路演和宣传推介活动725次,28713人参加,等等。
二、下步工作
1. 打造高端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区。加快东湖科学城建设,做好湖北实验室以及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跟踪服务工作,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资源集中度和显示度。支持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建设,带动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创新联合体、专业型研究所、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壮大。
2.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联络员工作制度创新,扩大联络员队伍规模、服务范围和成果采集范围,建立科技成果采集、遴选、发布常态化工作机制。举办高质量的成果转化对接活动,推动院士专家引领十大高端产业行动计划向纵深发展。加大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兑现技术合同登记站和企业吸纳技术补贴,开展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考核工作。
3. 加大高企培育力度。加强工作调度,全力组织各做好企业申报服务工作。大力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研究制定调动中介机构的高企培育激励政策。主动争取科技部火炬中心、省认定办和省财政支持,争取更多申报企业通过认定。
4. 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形成和组织实施机制。完成前两批“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评审立项,持续谋划组织后续市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
5. 加快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创新专项顶层设计,征集、发布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推动组建武汉人工智能生态创新中心,全力打造“一中心、四平台”发展生态。组织申报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启动我市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工作。
6. 推动全域协同创新。支持各区突出特色、协同发展,加快“创谷”提质拓面发展,鼓励多元主体建设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促进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专业化、精细化升级。学习借鉴外地创新街区建设试点经验,做好创建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