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31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8-11 07:55 发布单位: 来源: 局办公室

一、我市科技金融工作进展

围绕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推动科技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我市已初步构建了服务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融资体系。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金融创新改革力度,推进科技金融赋能

一是科技金融与科创金融形成我市特色品牌。在202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组织开展的科技金融试点终期评估中,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通过验收。目前,我市已出台《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并同步启动下一阶段全国科创金融试点的争取工作,相关方案已经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待国务院批准后实施。二是推动国家级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我市已出台《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重点推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科技型企业保证保险贷款。三是绿色金融试水破冰。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与6家银行签署1200亿元全国最大碳金融授信,创新全国首单碳排放权质押贷款业务、全国首单碳配额托管业务、全国首个碳保险业务,开发全国首个碳现货远期交易产品。2021年6月,我市成立由地方政府、央企、上市公司等共同设立的100亿元“武汉碳达峰基金”,积极筹建“碳中和绿色产业发展基金”。7月15日,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中碳登)落户武汉。四是科技金融综合平台建设成效明显。武汉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汉融通)已实现与主要银行的专线直连,接入多部门公共数据,为各类企业精准画像,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助力企业获贷。

(二)推进科技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金融组织体系。2021年末,我市拥有内外资银行38家、证券公司59家、期货公司24家、保险公司85家,其中法人机构达到31家,居中部第一。全省共有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地方资产管理和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组织464家。二是创设专营金融分支机构。推动在汉商业银行设立科技分(支)行或营业部24家,成立了光谷科技担保等专营机构,初步建立了符合科技企业发展特点的组织机构体系。三是持续引进设立金融后台服务机构。以东湖高新区为承载主体,全市累计引进设立各类金融后台服务机构超过40家,形成辐射全国的金融后台服务能力。

(三)推进科技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创新推广科技信贷产品。创新推出科保贷、科担贷、验收贷、高新贷等近百余种涵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产品。2021年末,全市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达到3106.5亿元,当年增速达到21.8%。二是积极推动投贷联动业务。汉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三家银行在汉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工作,与38家内外部投资公司开展合作,2021年末投贷联动贷款余额33.88亿元,对应投资总额61.45亿元。三是推动科技企业从境外融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和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已有7家高新技术企业试点融资合计2.3亿美元。

(四)推进科技金融直接融资体系建设

拓宽科技企业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整合各类金融资源,发挥金融工具协同效应,建立完善的融资服务链条。一是出台了《武汉市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工作方案》,进一步发挥股权投资作用支持我市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引导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通过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对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和企业发债给予资金奖励。三是支持科技企业上市,推动上交所中部基地、深交所湖北基地落户武汉,培育优秀科技企业,积极对接科创板,建立科创板种子企业库。推出全国四板首个“科技板”“青创板”和“海创板”。目前,我市上市公司总数达92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72家(20家为“专精特新”企业),境外上市公司2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63家(88家为“专精特新”企业),储备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349家(247家为“专精特新”企业)。四是发展区域要素市场。先后设立武汉票据交易中心等六家地方交易所。支持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依法开展股权登记托管、股权质押融资和股权非公开转让等业务。

(五)推进科技金融发展环境建设

一是加大科技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建立“汉融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已入驻银行26家、对接企业9.3万户、促成融资11.7万笔、融资总额2671亿元。二是强化政策支持保障。综合运用财政投入、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引导和带动资金资本参与科技创新。三是建立科技金融对接机制。组织举办湖北资本大会、中国保险创新发展大会、武汉金博会等大型主题活动,定期举报企业上市辅导培训、投融资路演等宣传活动,促进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的投融资对接。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正如您所述,武汉市科技金融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依然存在差距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武汉地区金融业体量不大,缺乏强有力的龙头金融机构和有效的资本市场。二是金融对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不强。融资结构仍以间接融资为主,创新金融产品总体规模较小,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还不高,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有待缓解。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深化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科创金融试验区、科技保险示范区,努力推进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具体措施如下:

(一)壮大金融机构,擦亮科技金融品牌

加大金融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引具有影响力的国内、国外各类金融机构在武汉设立总部、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推动法人持牌机构做优做强。推动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登陆资本市场,支持武汉金融控股集团取得金融控股公司牌照,实现多元化金融业态布局,提高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二)促进深度融合,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深化科技金融创新,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核心示范区,争取国家科创金融试点。运用金融科技促进金融数字化转型,助推区域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加强金融数据治理,促进数据资源有效整合和规范利用。积极支持金融服务中介发展,培育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金融科技企业。

(三)加强资源整合,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机制

一是扩大惠普金融覆盖面。鼓励各普惠金融服务主体降低融资成本,延伸服务半径,拓展普惠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努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推动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设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产业基金等基金,壮大投资规模,强化对科创企业的全链条支持。三是推进区域金融协同发展。推动“1+8”城市金融圈建设,积极整合金融资源,充分发挥“一主引领”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建设信用体系,优化科技金融营商环境

深化金融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科技金融服务流程,全面推进金融业务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推进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培育发展具备较强竞争力的征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持续开展区域金融生态建设、评估工作,培育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金融市场环境。

(五)促进人才集聚,建立人才引进培养机制

吸引金融科技人才汇聚武汉。出台奖励优惠、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人才公寓等方面制定便利化支持政策。对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出入境、居留许可、医疗及子女就学等给予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