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114号提案的答复
一、关于鼓励创新,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
(一)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一是实施科技企业成长工程,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链,持续加强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引导扶持中小微企业向高附加值领域延伸、“专精特新”发展,培育更多隐形冠军、行业“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独角兽企业。二是支持科技企业核心技术攻关。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出台《武汉市攻克制约重点产业发展“卡脖子”技术实施方案》,梳理70项关键核心技术,通过“揭榜挂帅”方式立项实施“卡脖子”技术攻关重大专项,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0万元。
(二)营造一流创新发展生态。加大中小科技企业培育平台建设,建强孵化加速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元主体创建创业孵化载体,推进建设创新社区、创新街区。加快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建设创新全链条功能的科技服务综合体,为企业提供从“育种”到“拔节”到“成林”全周期全方位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各类孵化机构400余家,全市孵化场地总面积超过300万平方米,涌现出光谷创业咖啡、启明星空、东科创星等一批知名众创空间品牌。建成22家产业技术研究院,正在推进光谷硅谷创新中心、波士顿百创汇、比利时中比科技园等一批国际化双创平台加快建设。
二、关于以人才为根本,打造创新人才栖息高地
(一)引育高端创新人才。“武汉英才”计划是我市重点人才计划,重点支持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三个类别人才,对入选人才给予资金资助、研发配套经费,提供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及生活服务保障等。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实施“武汉英才”计划,聚焦“965”现代产业体系,面向科技创新一线,优化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用人单位举荐制度。围绕光电信息、生命健康和未来产业领域,每年引进培育10名左右战略科技人才,打造10大高端创新团队。加大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支持力度,每年集聚培养200名左右的科技及产业领军人才。
(二)壮大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深化实施“学子留汉”工程,创新支持举措、完善服务保障体系,规划布局环高校众创带,推动大学生人才从校园走向产业园,将武汉这座“大学之城”打造成“创业之城”。健全青年人才全链条培养机制, 用平台集聚人才、用项目培养人才、用环境留住人才,构筑青年科技人才“圆梦之城”。实施曙光计划,每年支持200名科研处于起步阶段的青年科技人才,加大持续跟踪培养力度。发挥高校对青年人才的培养作用,策划青年学者东湖论坛等品牌活动,实施博士后倍增计划,每年培育500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三)健全人才生活服务保障。围绕人才关注重点、痛点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推进国际社区、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建设,加大优质服务供给力度,今年,武汉爱莎国际学校正式对外招生,全市国际学校已有4所,为外籍人才子女入选提供多元化选择。下一步将推广重点用人单位人才服务“一揽子”解决方案,分层分类提供个性化人才服务,营造人才干事创业舒适环境。
三、关于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题
(一)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支撑作用。一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规模不断壮大。整合管理现有政府引导基金,制定了《武汉产业发展基金组建方案》和《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的设立方案》,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已完成注册登记,引导基金改革管理工作正稳步推进。二是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积极作用,发起设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基金(二期)总规模200亿元、湖北高质量发展基金总规模100亿元、武汉国恒科技投资基金规模45亿元。推进引导基金旗下母、子基金投资,2021年科创引导基金新增投资项目46个,新增投资金额9.27亿元。
(二)推进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一是积极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出台了“科担贷”政银担合作产品,不断完善科技保险贷款,遴选了中信银行高成长企业贷、光大银行阳光科创贷等6款对科技型企业比较友好的银行贷款产品纳入科技金融产品范围,通过政府信贷风险补偿、保证保险、政策性担保融资为科技型企业增信,助力企业信贷融资,打造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金融投融资体系。2021年末,全市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达到3106.5亿元,当年增速达到21.8%。二是积极推动投贷联动业务。汉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三家银行在汉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工作,与38家内外部投资公司开展合作,2021年末投贷联动贷款余额33.88亿元,对应投资总额61.45亿元。三是推动科技企业从境外融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和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已有7家高新技术企业试点融资合计2.3亿美元。
(三)拓宽科技企业的多元化融资渠道。一是出台了《武汉市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工作方案》,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将加快拟订工作清单和支持政策,发挥股权投资作用支持我市中小科技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引导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通过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对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和企业发债给予资金奖励。三是支持科技企业上市。推动上交所中部基地、深交所湖北基地落户武汉,培育优秀科技企业,积极对接科创板,建立科创板种子企业库。推出全国四板首个“科技板”“青创板”和“海创板”。目前,我市上市公司总数达92家,储备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349家(247家为“专精特新”企业)。
(四)推进科技金融发展环境建设。一是加大科技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建立“汉融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已入驻银行26家、对接企业9.3万户、促成融资11.7万笔、融资总额2671亿元。二是强化政策支持保障。综合运用财政投入、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引导和带动资金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对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贷款投放按比例给予奖励,对投贷联动等创新产品按照50%比例给予风险补偿。三是建立科技金融对接机制。组织举办湖北高质量发展资本大会、中国武汉创投峰会、中国保险创新发展大会、武汉金博会等大型主题活动,定期举报企业上市辅导培训、投融资路演等宣传活动,促进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的投融资对接。四是开展科技金融工作站建设。组建两批共27家科技金融工作站,选派120名专业人员入驻工作站,引导投融资机构深入科技园区,贴身服务入孵企业。发挥投融资专业团队作用,集中开展科技金融产品宣讲,“一对一”上门帮扶企业。目前已开展对接咨询活动72场,促成贷款及投资总金额2.75亿元。
四、关于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一)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选派220名科技成果转化联络员深入高校院所、科技园区和企业开展对接服务,在当好校地对接“联络员”、成果收集“侦察兵”、院士专家“服务员”、成果转化“经纪人”的基础上,切实推动高校院所与产业界的深度融合。支持湖工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国家试点改革。深化科技成果体制机制改革,湖北工业大学作为国家九部委授权试点单位,正在积极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汉襄宜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获科技部批复,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已突破1000亿元。
(二)建设一批中试熟化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面向社会需求,提供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检验检测、商业化开发等服务,对已在相关区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最高可按2000万元补助。在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先进基础材料等领域,谋划建设武汉硬创空间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台、先进基础材料等一批中试服务平台。
(三)强化高水平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智能设计与数控、数字建造两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并实体化运行,带动我市数字化工程建设、自主数控系统和工业基础软件产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国家先进存储器产业创新中心、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等的创新驱动作用,助力集成电路、光电信息、智能制造等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推动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两个国家产业创新基地加快建设。建立国家级创新平台梯度培育机制,每年建设10大市级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四)“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发展。鼓励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与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校企合作项目,组织高校、科研院所梳理科技成果资源,适时发布科技成果目录。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武汉量子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挂牌成立,推动工业技术研究院与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开展市场化合作。积极对接省科技厅备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03家,推荐24家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并申报省级产业创新联合体。企业吸纳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在汉就地转化的,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可补贴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