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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19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8-22 20:23 发布单位: 来源: 办公室

工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工研院”)主要聚焦某一产业领域,以产业技术研发为核心,兼具技术转移转化、企业孵化培育、高端人才集聚和产业投资融资等功能我市探索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重要路径。您的建议对推动工研院改革发展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工研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持续探索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新模式

一是成立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武创院”)是武汉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新型研发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采取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市、东湖高新区连续5年每年共投入10亿元支持武创院发展。

二是成立一批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2021年以来,市级层面积极依托高校、科研院所陆续成立武汉量子技术院、武汉人工智能研究院、北大武汉人工智能研究院、武汉光化学技术研究院等6家新型研发机构,均登记为四不(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不明确机构规格、不核定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不受岗位设置和工资总额限制)事业单位。同时探索依托龙头企业组建新型研发机构新模式,支持华大集团成立事业单位性质研究院。

二、探索新型研发机构改革发展新路径

根据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类型和工研院存在的问题,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经多方征求意见,我局提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及运行方案,总体思路概括为:“政府支持,公办民营,市场化运作,轻资产运行”。

一是委托运营。明确新型研发机构由政府举办,成立“三无”事业法人单位,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高校院所运营并签订协议,高校院所对等实现约定成效。

二是市场化运作。高校院所派出核心人员,按照市场化方式组建运营团队,负责新型研发机构管理运行。政府不干预运营团队的合法经营,鼓励运营团队成立市场主体开展科技研发服务、成果转化,同时完善管理层、技术骨干激励机制。

三是轻资产运行。办公研发大楼等重资产由落地区国有平台公司持有,供新型研发机构免费或低租使用,财政支持资金明确为运行经费补贴,用于支持核心业务开展。

四是基金支持。对接武汉基金公司等国有投资平台,建议成立面向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的专有基金,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赋能更多成果转化、更多企业孵化。

三、探索新型研发机构政策支撑新体系

一是加强调研学习。将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作为我局主题教育调查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深入分析我市新型研发机构现状、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步工作建议。赴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跟班学习,详细学习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举措,创新单元建设运营模式以及机构治理体系、人才引进培养、绩效考核制度等。

二是研究支持政策。出台《支持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武创院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基础上,正研究工研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及运行经费使用负面清单,拟在机构设立及运行、激励机制、财政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探索

三是服务人才发展。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现培养人才,积极举荐人才,纳入市级人才计划给予支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深化与高校开展人才培养与科技合作,鼓励高端人才“双聘双跨”。探索开辟特殊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对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打破职称台阶限制,直接申报评定高级职称。支持赋予新型研发机构充分的用人自主权,采用有利于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有利于推动创新成果落地的薪酬制度。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工研院改革发展,助力武汉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支撑。出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及运行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加强绩效考核,将运行经费拨付、持续支持政策与绩效指标相挂钩,推动新型研发机构聚焦主责主业,逐步实现自我造血。向新型研发机构全面开放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体系,优先支持其承担成果转化专项和建设中试平台,优先支持其研发团队承担市知识创新专项。

二是推动改革发展。分步实施,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及运行方案在近两年新建的几家新型研发机构落地。在此基础上,再结合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推动此前市校共建工研院的改革。

三是做好服务保障。服务武创院、工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指导新建新型研发机构搭架构、建机制、强队伍、见成效,为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松绑放权赋能,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四是促进协同发展。支持武创院与各新型研发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加强协作,鼓励在基金投资、科研项目、人才培养、公共技术平台建设等方面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集群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