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096号提案的答复
一、关于统筹做好政策资源布局,加强产业功能的整合和产城创融合
一是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今年我市制定了《2023年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将加快建设东湖科学城作为首要任务予以部署,主要包括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设高水平实验室体系、打造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高水平科研机构、加快培育科技领军企业等。市科创办对51个国家部委支持事项、115项地方层面重点任务,建立任务清单台账,定期掌握动态推进实施。同时加强对接国家部委、省科技厅,争取相关支持。
二是加快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按照省、市在东湖科学城核心区集中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科学装置)的部署要求,在东湖科学城已布局“精密重力测量”“深部岩土工程扰动模拟”“国家作物表型组学研究”等5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目前已组建工作专班,制定2023年度核心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正有序推进。
三是充分发挥高水平实验室以及各类创新平台作用。目前,光谷、珞珈、东湖、九峰山、江城等5家湖北实验室实体运行,相关重点研发项目已启动实施。11家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获批建设,2家国家技术创新中心、2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家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均在核心关键技术突破、推动成果转化、吸引集聚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二、关于建功能服务平台,培育壮大高能级企业创新主体
一是产业发展能级不断壮大。存储器等国家级产业基地加快建设,集成电路、下一代信息网络等4个产业集群入选国家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产业集群入选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获批建设武汉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核心集聚区,光电与医疗装备未来产业科技园获批全国首批试点的10个“未来产业科技园”之一,5个特色产业基地启动建设。
二是聚焦核心技术攻关。2023年,支持高水平实验室积极对接国家和省市重大需求,联合高校院所和龙头企业,加强有组织科研进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光通信、集成电路、激光、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东湖高新区对外发榜“揭榜挂帅”项目69项,首批立项36个项目,促进企业增加创新投入近3亿元。
三是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以产业技术研发为核心功能,推进技术转移转化、企业孵化培育、高端人才集聚和产业投资融资等功能为一体,我市已在东湖高新区建成工业技术研究院14家,共拥有研发场所面积13万平方米,在孵企业200余家,各类仪器设备原值1.7亿元,其中万元以上仪器设备700余台套,建立了18条中试生产线。
三、关于建立健全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
一是全力推动创新人才聚集。我市在东湖高新区实施人才注册制、积分制、举荐制、专家评议等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深化人才职称评审权改革,推动重点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国内率先推出“光谷人才数字卡”。拓宽职称评审渠道,创新“分次评审”、“一企一评”、“异地联动评审”等方式。
二是健全完善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出台科技成果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贡献人(红娘)、受让企业、转移转化中介服务机构等“四个有奖”的措施,充分调动各转化主体的积极性,已累计为10余家高校院所、500余家企业拨付5000余万元的奖励资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
三是稳步推进科创中心立法工作。围绕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开展立法调研。面向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等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研讨会10场,深入50多家高校院所、科技企业、科技园区开展实地调研。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大对东湖科学城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各项要素保障。积极主动上门对接服务各类创新主体,协调解决在科技创新工作中的困难,持续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及各类创新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围绕东湖科学城产业布局,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聚焦重点领域,推行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制”“赛马制”,加紧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健全完善科研人员评价考核机制,进一步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机制。强化成果转化对接服务,加大对技术转移机构、大学科技园的支持力度,持续发挥技术经纪人、科技成果转化联络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