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469号提案的答复
创新文化为孕育创新思维、触发创新潜质、维持创新活力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氛围,是激励创新行为的核心支撑。我局高度重视创新文化的培育,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助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一、营造创新氛围,弘扬创新精神
(一)提升全民科学素养。开展特色科普活动,统筹办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月、百万市民科普游等活动,为科技人员和科普志愿者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创新科普活动形式,百万市民科普游活动邀请科学家和科技工作者担任导游,带领观众走进科技企业、科研院所和科普场馆,通过线上直播与观众参观互动体验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展示我市科技和产业创新发展现状与成果。加强科学家精神典型案例及科技创新成果的宣传,拓展传播渠道,发布十大硬科技成果,运用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丰富科普推送方式与推送内容。加大对青少年科学教育力度,不断激发青少年创新力、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
(二)擦亮科创活动品牌。以赛增活力,精心组织开展“武创源”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国际光化学与绿色制造大赛,构建“专家评技术、市场评价值、落地评环境”的赛事模式。多个项目在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获奖。以会聚人才,积极举办东湖论坛、武汉量子论坛、长江大保护科技创新合作论坛、国际光化学技术与产业大会。成功举办“武创荟”科技创新对接活动,推介路演项目,促成合作意向,吸引和推动优质项目落地武汉。以展拓市场,成功举办九峰山论坛暨化合物半导体产业博览会等展会,展示最新科技成果、分享前沿科技资讯、寻求深化交流合作。
(三)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出台《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科技计划项目执行中,因市场发生变化,或科技计划项目研究开发的关键技术已由他人公开等原因,致使科技计划项目缺乏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因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导致科技计划项目不能继续实施或者继续实施没有价值或意义,确需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调整、终止的,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提交书面申请,经市科创局批准后即可执行。
二、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创新动能
(一)深化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出台《武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授予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具有科研活动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成果完成人(团队)权属比例不低于70%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本单位。湖北工业大学入选国家9部委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形成了科技成果统一赋权、固定收益分配比例、市场定价不评估、职务科技成果国有资产处置、先转化后收益等成功经验,并予以推广。18家市属单位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取得积极成效。
(二)深化财政科技成果评价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印发《武汉市深化财政科技项目成果评价改革试点推进工作方案》,按照基础研究类、应用研发类、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类3个类别,分别研究制订财政科技项目成果评价指标体系,确定指标权重,从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等5个方面,建立财政科技项目成果评价指标体系。
(三)深化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导向,立足科研活动规律,在项目申报、立项中,突出代表性成果和实施效果,不将“头衔”“帽子”、论文数量、获得奖励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实施人才注册积分制,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借鉴证券发行注册制,不设地域、时间等人才引入限制条件,支持人才自行注册,分类建立人才综合量化测评模型,按照知识、经验、能力、贡献、诚信等指标维度和分值权重自动计算形成积分,以分值作为匹配政策、评价人才的主要依据。
三、强化服务创新,优化营商环境
(一)加大创新制度保障力度。聚焦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牵头起草《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实施方案(2025—2027年)》《武汉市促进颠覆性技术创新实施方案(2025—2027年)》《武汉市加快培育研发型企业推进研发产业化实施方案(2025—2027年)》《武汉市支持量子科技产业发展若干措施(2025—2027年)》《进一步支持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政策措施,经市人民政府发布。积极推进武汉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立法,《武汉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正式发布。为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全力推进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政策落地,制定《武汉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实施细则(试行)》,不断强化科技创新的制度支撑与保障。
(二)健全科研诚信监督体系。印发《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加大信用信息在科技管理中的应用,项目管理系统与“信用武汉”实现互联互通,将科技计划项目、财政奖补政策申报单位进行信用信息比对,实现项目申报单位信用信息“实时可查”和查询“全覆盖”。实施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评估制度,强化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监督。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推荐单位、专业机构和咨询专家在参与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方面的诚信情况进行评价和记录。加大科研诚信宣传教育,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供需对接服务网络。建设湖北科创供应链武汉节点,打造技术聚集、成果转化、人才引流和资本聚合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构建了“1+3+N”创新服务体系,1即科创资源数字底座,3即科创大脑、科创公共服务平台、科技网格员智能化调度系统智能化服务载体,N即若干项政策服务保障,能够为政府、企业、专家团队、科技服务机构等四类用户提供一站式、高质量科技数字化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创新文化培育,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使崇尚科学、追求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推动科技创新、建设科技强国提供良好的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

